利未記的律例
利未記六:14-23 -- 獻素祭之例

        素祭是人因有收獲感謝神而獻的祭禮。
        聖經在這裡特別論到那些作為祭司的,在這祭禮上要作
的事。

一. 分享 (六:14-18)
        所有的祭都是要獻給神的,素祭自然也不例外。祭司要
把人拿來的素祭,照規矩在壇上獻給耶和華神。(v.14-15)
        但在這段經文裡,「吃」這個字出現了四次。是神吩咐
作祭司的要吃這素祭其餘部分。「吃」明顯是要祭司分嚐、
分享這素祭。本該獻給神的,現在卻要祭司分享。
        當然,能有資格與父神分享這素祭的只有大祭司主耶穌。
但神也實在要人知道,祂是多麼願意人能分享祂的分,分享
一切的好處。只要祭司們注意怎樣吃就行。

1.  在聖處吃 (v.16)
        祭司要在會幕的院子裡吃,不可在外面吃。會幕是神同
在的地方。
        神願意人分享祂的分,但人本身也要常在神面前,保守
自己常在神裡面。
        我們人常希望能得到從神而來的好處,但是,我們卻常
不在「聖處」,沒有和神在一起。沒有和神同在,沒有在神
裡面,就算神要給我們好處,我們也無從得到呢!

2.  要聖潔地吃 (v.17)
        會幕其實也說明是聖潔的地方。祭司吃的時候要在聖潔
的地方吃。
        聖經又說,吃的時候不可攙酵,因為這是至聖的。祭司
吃的時候要保持聖潔,不可犯罪。
        當然啦!這些本來是屬神的分,本來只有神才能享受,
現在這榮耀的、寶貴的祭物,神竟願意與人分享,人怎可以
隨便呢?
        可惜,昔日許多祭司不知自愛,竟然犯罪得罪神。而今
日,我們許多作為神僕人的也不知自愛,不珍惜神給與的位
份,在享受神的分時,常常帶著酵,自己不好,也帶給別人
壞的影響。

二. 祭司的素祭  (v.19-23)
        這是亞倫和他的子孫受膏當祭司的時候要獻的素祭。
        祭司不是光為別人獻祭,不是光叫別人獻祭,自己也要
獻祭,因為他們本身也蒙恩,也應該感恩。
1.  早晚獻  (v.20)
        祭司的素祭要早上獻一半,晚上獻一半,就是要早晚獻。
這提醒祭司,感恩不是一時,仍是要早晚,要時時。雖然每
次獻的時候都要從新做餅,工夫是多了,但是,從神所得恩
要時時記。

2.  要全獻 (v.22)
        「要全燒給耶和華,這是永遠的定例。」
        百姓獻素祭,有一部份是給了祭司,但是祭司的素祭卻
要全部獻給神。祭司是人和神之間的中保,但是祭司和神之
間再沒有別的中保,因此他們的祭,是要完全的獻給神。他
們不需要留下什麼,也不可以留下什麼。要將領受的,得來
的存著感恩的心將它完全獻上。
        祭司所領受的比別人更多,更好,理當將一切全然獻上,
不留下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