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何必把同性戀的人定罪呢﹖誰有權可以論斷人呢﹖
答﹕是的,沒有一個人有資格去審判,論斷人。也沒有人
有權去定別人的罪。
    人沒有這個資格,可是聖經有,因為聖經是神的話。
神的話是定黑白,是非的。神透過聖經把什麼叫做罪告訴
人,警告人不要犯,不要自取滅亡,因為公義的神要施行
審判。神雖然是慈愛的,祂愛人,但並不愛人的罪。不要
忘記神也是公義的,祂必須罰罪,不然祂就不公,唯有分
清是非黑白,賞罰分明的神才是真神。
    教會有責任把聖經的黑白是非告訴人,使世人知道什
麼是對,什麼是錯,從而使人離開黑暗歸向光明,從撒但
和罪的權下歸向神。教會把聖經的真道告訴人不是定罪,
不是論斷,只是盡了神所交付的責任吧了。如果說教會把
聖經的真理告訴人,說同性戀是罪,是定人的罪,是論斷
人。那麼,教會告訴人,淫亂,拜偶像,偷竊等等是罪時,
也都是在定人的罪,論斷人了。如此一來,教會就什麼也
不可以說,什麼也不應該說,因為都是在定別人的罪。
    教會是神所揀選作世上的光,世上的鹽的。教會是有
責任要告訴人是非黑白 的,不負起這個責任,就是失職,
教會就失去應有的作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