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創世記第一章記載神六日之內創造了天地,是真正的
六日呢?還是六段很長的時間?

答:創世記第一章所用的「日」字,在原文上可以解作一天,
也可解作一段時間。至於是指一天呢?或是一段時間,則要
看上下文才能決定。
        創世記一章的「日」則兩種解釋法都有人用。大概可以
這樣說,科學未發達之前,人多認為六日就是六天,科學發
達之後,為了要迎合科學的理論,有人就認為六日是六段很
長的時間。
        我個人認為六日就是我們平常所說的六天。為什麼呢?
        第一,聖經是給人看的,並且應該是平常人都看得懂
的。聖經在每一日之前總加上「有晚上,有早晨」這句話,
似乎就限定了這個「日」的長短了。晚上、早晨很明顯是指
一天而說的,這樣才合理。不然,「有晚上,有早晨這是第
一段時間」就叫人不明所以了。
        第二,神六日作工,第七日就歇了祂一切的工安息了,
神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創世記第二章一、二節)這就是
一個星期有七天的由來,也就是後來猶太人安息日的由來。
這個第七日必須是指一天才解得通,不然,神賜福給第七日,
定為聖日,就沒有意義了,因為那將是「神賜福給第七段時
間,定為聖時段」了。又如果神真在第七段時間安息,後來
怎麼變成是在第七日是安息日呢?應該叫人在第七段時間守
安息才對。為此,日必須解作一天才合理。
        第三,如果創世記的日不是指一天而是一段很長的時間,
那麼到了第三和第四日就出現問題了。因為聖經說神在第三
日造了青草和植物,但是在第四日才叫日光普照地上,那麼
沒有陽光的那千千萬萬年,植物怎能生長呢?可見,那日必
是指一天。第三天造了植物,第四天陽光普照,植物就可以
生長,多麼合理!
        第四,聖經論到神創造時好像是很容易的。例如:「神
說要有光,就有了光」,「事就這樣成了。於是地發生了青
草」,「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
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等。語氣使人覺得是很容易很快便成
就,不必用很長的時間。如果是需要數千萬年才能出植物,
又要數千萬年造動物,語氣應不會這樣。
        這是從聖經本身我們所得到的意思。但問題來了。如果
神真是在很短的時間內就造成了現存的一切,那豈不是和科
學家告訴我們的有矛盾?如果神用很長的時間造成這一切,
那才會和科學家的發現吻合。
        其實,我們不必跟科學的發現跑。因為科學家的發現不
一定正確,更不一定準確。事實己經證明,許多以前公認的
科學理論,現在己證明是錯的了。什麼星雲學說,恆穩狀態
論等曾廣被推崇的理論,現已不再被人採用,甚至現在最為
人所相信的「大爆炸論」也已開始被人質疑、反對。其中世
界首屈一指的天文物理學家,加州大學聖地牙哥分校教授
Hames Alfren 就是強烈反對者。換言之,這些科學上有關宇
宙來源的理論,和那些宇宙年老的理論還未是定案。現在有
不少科學家反而相信宇宙年輕的理論呢!有人曾列舉了六十
八種世上測試宇宙年齡的方法,所得的結果竟然大部分都認
為地球是很年輕的 (所謂年輕是比對那些動輒以億做單位的
計算法而言),而在一萬年或以下的也佔十八個呢!(參閱
Henry Morris 和 Gary Parker 合著的創造論 What Is Creation
Science 的附表一 p.269) 我相信,一個誠實、負責的科學家會
告訴你,現在人所有有關宇宙年齡的理論只是推論,完全還
沒有證實,而且一直還在修改之中。
        如果,神真是神,又是無所不能的神,祂既能從無生有,
那麼用六天的時間來使一切出現,又有什麼難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