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贊成同性戀的人常說創世記十九章記載,神刑罰所多瑪
和俄摩拉其實不是因為那些人同性戀,乃是因為他們不接待
客旅。因為中文譯作「任我們所為」(創十九5)這句話英文是
「we may know them」,原文 yada 在舊約中用了943次,只有
十次和性有關,而且都是和異性性行為有關,因此把它解為
同性戀的罪是錯誤的。這種說法對嗎﹖
答﹕原文yada的意思確是指認識,了解,且只有十次是和「同房」
有關 (King James 譯本多譯作 knew,創四1,17,25;卅八27等)。
然而正因為有時這字是指性行為,故此,解釋此字時,必須從上
下文才能正確知道它真確的意思。
    創世記十九章五節用這字時,明顯不是指認識,了解。因為
如果所多瑪城的人只是想知道,想了解羅得家的客人,羅得為什
麼對他們說這是「惡事」﹖又何必要將自己的兩個還是處女的女
兒交給他們以代替那客人呢﹖羅得這樣做,可見他深知他們想做
什麼,故勸他們不要做這「惡事」(v.7)。
    神要刑罰所多瑪是始於創世記十八章,因為神認為這城的
「罪惡甚重,聲聞於我」(創十八20)。如果所多瑪城的人只是不
接待客人,神怎會看這事是「罪惡甚重」,以至非用火來燒滅不
可呢﹖更何況是神宣佈刑罰在先(十八章),天使到所多瑪在後
(十九章),可見刑罰和不接待客人無關。刑罰乃是和淫亂的罪,
特別是同性性行為的罪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