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關乎蒙頭的問題  (十一2-16)
        婦女在聚會時蒙頭的事,在哥林多教會又引起爭論,可能也
造成紛亂,於是保羅就告訴他們在這方面應有的看法。
        總意上,保羅是同意婦女在聚會上要蒙頭。
  A.  三個頭 — 是次序問題  (十一2-3)
        為什麼保羅會贊成婦女蒙頭呢?在回答哥林多教會的詢問時,
他首先提出宇宙中有三個頭。頭是代表權柄,權柄需要順服,順
服才有序,因此這是有關次序問題,教會有次序才是好的。
   a.  信徒的長處  (v.2)
        以前哥林多教會的信徒是有好些長處,保羅稱讚他們並希望
他們保留。
  (i). 凡事記念保羅。「我稱讚你們,因你們凡事記念我」,信徒
常記念保羅,對保羅很有心。
  (ii). 堅守保羅的教訓。「 又堅守我所傳給你們的」,他們也肯
守住保羅教導他們的,這是他們的優點,是難得的。保羅提出他
們這些優點,是希望他們秉承這些優點而接受他下面的建議。
   b.  神設立的次序  (v. 3)
        論到婦女在聚會時蒙頭,保羅先指出神在宇宙中立了三個頭,
所有屬主的人都應該有這認識。
   (i).基督 — 男人的頭(v.3)。「我願意你們知道,基督是各人的
頭」,第一,保羅先指出基督是各人的頭。這裡提到「各人」其
實是指男人而言,因為聖經常用男人代表了人。
  (ii).男人— 女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其次,保羅提到
男人是女人的頭。
 (iii). 神 — 基督的頭。「神是基督的頭」,最後,保羅告訴人父
神是基督的頭。
        這是神在宇宙中定下的次序。頭是代表權柄,而權柄是要人
順服,而順服帶來順序,順序帶來暢順,平順。
  B.  勿羞辱頭—是合乎人的觀感  (十一4-6)
        然後保羅從當時教會裡一般人的觀感來回答。他從「羞恥」
這個角度來看這問題,因為在經文中他一再提到「羞辱」和「羞
愧」這字。保羅的意思是,神既設下了「頭」的定規,就不要使
頭受羞辱,反而要使頭顯出榮耀來。頭得榮耀,全身就都榮耀,
反之若頭受辱,全身也感到羞辱。
   a.  男人勿羞辱頭(v.4)。「凡男人禱告或是講道(或作:說預言;
下同),若蒙 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為此男人不可使頭受辱,
就是不可使基督受辱。具体的表現是在聚會講道或禱告時勿把頭
蒙住,若蒙住就是羞辱了頭。所謂蒙頭就是用巾把頭蓋住,或者
留長頭髮把頭蓋住。男人若蒙頭就是羞辱,使基督也受羞辱。為
什麼男人蒙頭是羞辱呢?保羅在後面解釋,因為在本性上男人有
長頭髮是一種羞辱(v.14),會被人輕視,故不要蒙頭或有長髮。
   b.  女人勿羞辱頭(v.5-6)。「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著頭,
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女人若不蒙著頭,
就該剪了頭髮;女人若以剪髮、剃髮為羞愧,就該蒙著頭」,女
人也不要使她的頭受辱,就是使男人受辱。
        具体的表現也在聚會時。女人在講道或禱告時若不蒙著頭,
就是一種羞辱,因為這就像是剃了頭髮一樣。在觀感上女人有長
頭髮是榮耀,反之就是羞恥。在聚會時用巾蓋著頭就好像有長頭
髮一樣,是她的榮耀,她的丈夫才不會被批評,被羞辱。
  C.  合乎神創造的心意  (十一7-12)
        為什麼要蒙頭?然後保羅再從神創造人時的心意來說明這問
題。神創造人時有什麼心意呢?   
   a.  有神榮耀(v.7)。「男人本不該蒙著頭,因為他是神的形像和
榮耀;但女人是男人的榮耀」,神起初造人時,人是滿有神榮耀
的。男人被造時是照著神的形像和樣式造的,就是似神,有神的
性情,故是榮耀的。而女人是由這個有神榮耀的男人而出,故也
是榮耀的。男人既是神的榮耀,故他應該使他的頭,就是神得榮
耀。既然要使神得榮耀,那就不該蒙著頭或留長頭髮,被人輕視,
羞辱,使神也受羞辱。而女人是男人的榮耀,故她也要使她的頭
得榮耀,不要被羞辱,那就不應該不蒙頭,好像剃了頭一樣,被
人輕看,羞辱,連累她的丈夫也受辱。
    b. 有目的(v.8-12)。「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
由男人而出。並且男人不是為女人造的;女人乃是為男人造的。
因此,女人為天使的緣故,應當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然而照
主的安排,女也不是無男,男也不是無女。因為女人原是由男人
而出,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但萬有都是出乎神」,這是神創造
人時的目的。神的目的是什麼?就是要人學順服,在人頭上有順
服的記號。
        因女人是由男人而出(v.8)。「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
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這是神造人時實在的情況,男人是先造,
女人後造。這是神造人時的次序。
        因女人是為男人而造(v.9-10)。「並且男人不是為女人造的;
女人乃是為男人造的。因此,女人為天使的緣故,應當在頭上有
服權柄的記號」,這是神造女人的用意,是希望夏娃幫助丈夫,
作他的幫手。既然是幫手,故要學會順服,這順服的美德不單是
叫人看,原來也是讓天使看,大概是因為曾有天使,本是神的幫
手,但因不順服神的命令而被貶為鬼魔。
        因男女本相屬(v.11-12)。然而照主的安排,女也不是無男,
男也不是無女。因為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
然則男人比女人高一等麼?當然不是,男女是平等的,且是彼此
相屬的,因為男女是二人結合成為一体的。二人既成為一体,他
們彼此是不能缺少的。只因功用上有分別,故仍需要有順服的表
現,這樣才能順暢,才能顯出榮耀。
        因為神是至高(v.12)。「但萬有都是出乎神」,男女雖然有
別,但都是出於神,屬於神,且都要向神負責,有責任要榮耀神。
女人向神負責,使她的頭得榮耀;男人更要向神負責,使他的頭
得榮耀。
        這是神造人的心意,在亞當裡失敗了,但在基督裡希望能夠
成功。
  D.  合乎本性  (十一13-15)
        為什麼要蒙頭?人的傳統和本性,也說明女子蒙頭是合理的。
   a.  人對男人有長髮的看法(v.13-14)。「你們自己審察,女人禱
告神,不蒙著頭是合宜的麼?你們的本性不也指示你們,男人若
有長頭髮,便是他的羞辱麼」,保羅希望人細心檢察,女人在聚
會中不蒙頭是否合宜,然後就指出,按人的本性和傳統來看是不
合宜的。在人的心裡男人若有長頭髮是羞辱的,因為那是不合人
本性的看法的,在傳統習慣上,男的頭髮比較短,長頭髮才是女
性的專利。如果男性擁有長髮,旁人就會輕看,批評,成為羞辱。
   b.  人對女人有長髮的看法(v.15)。「但女人有長頭髮,乃是她
的榮耀,因為這頭髮是給她作蓋頭的」,在人的本性裡,女人有
長髮是美的,是她的榮耀。反之,則被人看為叛逆,被批判。
  E.  合乎眾教會的規矩 (十一16)
        為什麼婦女在聚會時要蒙頭?因為那是合乎眾教會的規矩的。
        「若有人想要辯駁,我們卻沒有這樣的規矩,神的眾教會也
是沒有的」,最後保羅認為如果有人不服,想要辯駁,他說他們
沒有這規矩。「沒有這樣的規矩」是什麼意思呢?保羅當然不是
指沒有「蒙頭的規矩」,因為如果沒有蒙頭的規矩,那麼他何必
花費以上的唇舌呢。保羅乃是指他們沒有「辯論」不蒙頭的規矩,
其他的教會也沒有這規矩,因為大家都接受了蒙頭的方式,沒有
人質疑。那也就是說,蒙頭已經是眾教會所接受的,習以為常。
哥林多教會卻出現這問題,大概是有些婦女在教會裡一直在爭取
男女平權,她們爭取在聚會時講道(參十四章34-36),在這裡則爭
取聚會時不蒙頭,以至保羅出面來解釋這件事。
        回到今天,我們怎樣看蒙頭這件事?姊妹們在聚會時是否需
要蒙頭?是否必須蒙頭?我的看法是:
        第一,蒙頭與救恩真理無關,與信仰的絕對真理無關。
        第二,蒙頭的教導只出現在哥林多前書這段經文,聖經其他
經卷沒有提及,也沒有這樣的教導,暗示這不是最最重要的事,
雖然那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我不是說順服權柄不是最最重要,我
乃是說,透過聚會時姊妹要蒙頭來表示順服的方式不是最最重要,
因為順服權柄不一定要蒙頭,例如提多書二章和三章告訴我們,
妻子要順服自己的丈夫;僕人要順服主人;百姓要順服作官的等
等,都是順服的表現,都很重要,但都不用蒙頭。當保羅和彼得
勸婦女順服時,要她們以正派的衣裳為妝飾,也沒有加上蒙頭(參
提摩太前書二9-11,彼得前書三1-6),故不一定非要蒙頭才顯出
順服。
        第三,蒙頭明顯是姊妹們聚會時的一種儀式,一種禮儀,是
與教會生活有關。雖然這儀式很好,但不是非行不可,保羅在這
裡雖主張姊妹蒙頭,也沒有強制要人這樣做。聖經不錯常提到信
徒該如何在教會生活,希望信徒都能照著做,卻沒有強逼人必須
這樣做。例如初期教會信徒凡物公用,是美好的見證,但沒有強
逼教會都如此行。保羅在提摩太前書二章九至十一節所說「以正
派衣裳為妝飾」,及彼得在彼得前書三章三至五節所說的「要以
裡面存著長久溫柔安靜的心為妝飾」一樣,是美好的禮儀,也沒
有強逼,沒有定為非守不可。
        第四,姊妹蒙頭是一個記號,這記號的主要精神是「順服權
柄」,因為順服帶來順序,順序帶來暢順,平順,這樣才顯出榮
耀。教會最重要的是能顯出榮耀,能榮耀神。弟兄要在他身上榮
耀神,姊妹也要在她身上榮耀神。弟兄要順服神,姊妹也要透過
順服丈夫來表示順服神,而順服的精神和行為比順服的外表更更
重要。
        第五,至於今天是否需要守這儀式,就要看你怎樣看它。
   (i).如果把蒙頭看作是救恩的條件之一,這儀式就有問題,不合
乎救恩的真理,就不應該守。
  (ii).如果把它看作是信仰絕對真理而非守不可,那也不對。因為
蒙頭與信仰沒有關係,它只是教會生活方面的問題。
  (iii).如果把它看作教會生活,是真心要學習順服權柄,還可以接
受。但如果只是一個外表的儀式,就不必守了,因為是沒有意義
的。
  (iv).如果把它看作是教會生活必須守的真理,那也不對。首先初
期教會生活裡有許多很好的榜樣,今天沒有守,也守不了(例如凡
物公用)。其次,教會生活若與信仰絕對真理和救恩真理無關,信
徒是可以照各人的領受而行,這就是保羅在羅馬書十四章所教導
的精神。他說:「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
只是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守日的人,是為主守的。吃的人,是
為主吃的,因他感謝神。不吃的人,是為主不吃的,也感謝神」,
他勸人不要彼此論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