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光明的生活 (三1-24)
        解明真理之後,約翰就從光明生活具体的表達,來證明人真
的知道真理。
   A. 聖潔的生活 — 表明屬神 (三1-10)
        在這段經文裡,我們先看到「潔淨」(v.3)這字,然後就不斷
見到「罪」或「犯罪」等字出現,全段最少有十次,可見這是論
到聖潔的問題。
        「凡向祂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祂潔淨一樣」(v.3),
真明白真理的人,就是以神為指望的人,就是神的兒女,這樣的
人就要追求聖潔,潔淨自己。為什麼要這樣做?
   a.  神使人成為祂兒女(三1)
       「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
這是我們要成為聖潔的原因,因為神使我們成為祂的兒女。
        能成為神的兒女是基於神的慈愛,不是因為人可愛,或人有
資格可以成為神的兒女。我們都知道,我們是軟弱無比,被罪惡
染污而敗壞不堪的,是本該滅亡的。我們與神聖潔的本性是格格
不入的。因此人能成為神的兒女,全然是出於祂無比的愛,祂犧
牲的愛。
   b.  神兒女要聖潔 (三2-10)
        人既因神的慈愛而成為神的兒女,祂是聖潔的,因此祂的兒
女也就該聖潔。神的兒女聖潔,那才與神相配。
   (i).凡有指望的就潔淨自己(v.2-3)
        「親愛的弟兄阿,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
明 ; 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祂 ; 因為必得見祂的真体」
(v.2),約翰提醒信徒要聖潔,因為信徒是有指望的人。
        信徒的指望是什麼?
        第一,信徒將要像主。約翰肯定信耶穌的人是神的兒女,雖
然我們對將來的事情有許多還未知道,因為神沒有啟示出來。不
過有一件事我們是知道的,就是主耶穌將來一定會向我們顯現,
而且知道,祂若顯現,我們就要被救贖,我們就要改變像祂,那
時我們就真是名符其實的是神的兒女。
        第二,信徒要聖潔像主。「凡向祂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
像祂潔淨一樣」(v.3),如果信徒有這指望,知道自己將來要像主,
那麼他現在就會追求聖潔,像主耶穌聖潔一樣。在此,我們就看
見,為什麼有些人信了主,還會隨從這個世界的樣式去犯罪,就
是因為對這個指望不清楚,對這個指望模糊,不知道我們是那麼
有福,有一天要像我們的主那樣聖潔。
  (ii).凡犯罪的是違背律法 (v.4)
       「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 ; 違背律法就是罪」,約翰在這裡
要指出,罪是什麼。我們既是神聖潔的兒女,就要知道什麼是罪,
免得我們落在罪中得罪神。
        什麼是罪呢?就是違背律法,就是背律法而行。所謂背律法
而行就是與律法相反,就是沒有律法(lawlessness)。再沒有律法規
範他,不受律法規範,就是罪。
 (iii).凡在主裡面的不犯罪 (v.5-6)
        跟著約翰就指出,一個真正在主耶穌裡面的人是不犯罪的,
為什麼呢?
        因耶穌來是要除罪(v.5)。「你們知道主曾顯現,是要除掉人
的罪 ; 在祂並沒有罪」,主耶穌到世上來就是要除掉罪,這是祂第
一次到世上來的目的。祂是藉著在十字架上死而把人的罪除去。為
什麼祂能除人的罪?因為祂沒有罪,沒有罪的才能替人贖罪,有罪
的不能贖罪,因為他和罪人是一樣,是半斤八兩。誰沒有罪呢?那
就只有聖潔的神,只有耶穌。
        因認識主的不犯罪(v.6)。「凡住在他裡面的,就不犯罪 ; 凡
犯罪的,是未曾看見祂,也未曾認識祂」,一個真正在主裡面的
人就不犯罪,因為他知道主耶穌是怎樣的一位主,他認識耶穌基
督的本性是那麼的聖潔,那麼的威榮,因此他就不敢犯罪,也不
想犯罪,免得令耶穌基督難過,傷心。反過來說,如果一個人喜
歡犯罪,常常犯罪,那麼這個人可說是未見過主,更未認識主,
不知我主耶穌基督的本性,不知祂是聖潔的。
 (iv).凡犯罪的是屬魔鬼 (v.7-8)。「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
行義的才是義人 ; 正如主是義的一樣。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
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
約翰告訴人,神兒女不犯罪,因為犯罪的是屬魔鬼的。
        主耶穌是義的。「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
義人 ; 正如主是義的一樣」(v.7),當時的異端出來迷惑人說

主耶穌的人是可以隨便生活的,即使犯罪也不要緊。約翰就指出
不是這樣
行義的才是義人,因為主耶穌自己是義的,故屬祂的
必須也是義的。
        魔鬼是犯罪的。「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
罪」(v.8),反過來,魔鬼是犯罪的,因為牠從起初就犯罪,一直
犯罪,與神對抗,這是魔鬼的本性。故此,凡犯罪的不會是屬神
的,乃是屬魔鬼的,因為有牠的本性。
        耶穌除滅魔鬼作為。「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
作為」(v.8),耶穌基督來,就是要除滅魔鬼的作為,就是牠迷惑
人要人犯罪的作為。耶穌來就是要救人脫離魔鬼轄制人,要人跟
從牠去犯罪的作為。耶穌來就是要領人脫離魔鬼的權勢,從黑暗
歸向光明。人從此可以不再追隨魔鬼,不犯罪。
        因此,凡是喜歡犯罪的,都是屬魔鬼而不是屬耶穌的。
 (v).凡從神生的不犯罪 (v.9)。「凡從神生的
就不犯罪,因神
的道存在他心裡 ; 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約翰再
進一步指出,一個真正蒙恩得救,有神生命的人,是不會犯罪的。
        為什麼呢?
        第一,因為他有神的生命。他是被神所生,是有了神的生命,
有神生命的就不犯罪。為什麼呢?因為他裡頭有神的生命。這裡
中文譯作「道」,其實是神的「種」,就是神的生命,而神的生
命是不會犯罪的。這樣的人裡面有了神賜的新性情(new nature),
這新生命,新性情不會犯罪。
        其次,因為他是神所生的。「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
生的」,重生得救的人是神「生」的,不是神「造」的。天使是
神造的,故還有犯罪的可能,但重生得救的人是神生的,與神有
直接的關係,故不能犯罪,像神不能犯罪一樣。
        我們可能會問:那為什麼信耶穌的還有人會犯罪呢?
        首先,約翰在這裡所說的,不是說真信主的人絕對不會犯罪,
乃是說,他們不會繼續一味的犯罪,喜歡犯罪。因為約翰用的是現
在進行式,表示是持續在進行的
犯罪。約翰在第二章已經說過,若
有信徒犯罪,有中保耶穌作了挽回祭(二1),可見信徒會偶然被過犯
所勝。
        那麼,為什麼信耶穌的人還偶然會被過犯所勝?
        第一,他還活在肉体中,他的靈雖然已得救,但他的魂和体
還未得贖,仍受舊人的影響,故仍有犯罪的可能。
        第二,他体貼肉体。信徒會犯罪,常因為体貼肉体。這是為
什麼人要努力追求靈性進步的原故。人不錯已因信耶穌得救,得
生命,但這個屬靈生命未成熟,還是嬰孩,需要長大成人,才能
剛強。
        第三,不追求進步。人信主之後要努力追求靈性進步,使我
們逐漸成聖。成聖的追求不是靠行為去完成救恩,乃是仍然要靠
神的恩和信心才能完成。人的追求包括兩方面,就是他的魂和他
的体,因為這兩方面還受舊人的影響,未完全得勝。當人努力追
求時,人要靠神的話,神的真理去更新他的魂,就是他的思想,
他的感情。人的魂必須用神的話才能改變過來,這是為什麼耶穌
曾說:「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翰福音
八32),當人真的明白,領會神的道,而且照著神的道去行,他
的思想,看法,感情就會被神的道改變,更新。當一個人的魂被
更新,就能支配他的肉体,減少体貼肉体,使肉体不犯罪。但是
當一個人信主之後不去追求,那麼他就仍有犯罪的可能。
        第四,要倚靠聖靈。聖靈是幫助信徒得勝肉体最寶貴的兵器,
正如加拉太書五章所講述的真理(加拉太書五16-26)。在跟肉体鬥
爭的過程中,人要靠聖靈的大能大力,使他成為剛強的人,可以
越來越聖潔,越來越不犯罪。因此,聖經要信徒不要叫聖靈擔憂
(以弗所書四30),就是不要犯罪。原來聖靈會感動信徒知道應做
或不應做的事,故不要銷滅聖靈的感動(帖撒羅尼迦前書五19),
這樣他就會越來越發現,他減少犯罪,越來越聖潔。
 (vi).凡不行義就不屬神 (v.10)。「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
是魔鬼的兒女 ; 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
約翰在此作出結論,什麼人是真正的屬神。行義的才是神的兒女,
否則他是屬魔鬼的。約翰要信徒謹記,不要被異端欺騙,以為神
是愛,無論人作什麼都可以,連犯罪都可以。不是的,神的兒女
是不可以犯罪的。
        「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不但不可以犯罪,連不愛弟兄也
不可以。因為如果一個人真有神的生命,真是被神所生的,他就
有神的性情,而神性情中一項最明顯的就是愛。
        故不愛弟兄怎見得他有這新生命呢!  
        這就是聖潔生命的真理,有這真理的人就要過聖潔生活,這
是每個信徒都應該掌握住的。
  B.  相愛的生活 — 表明屬真理 (三11-24)
        述說完聖潔生命的真理後,約翰要信徒過相愛的生活。「我
們應當彼此相愛;這就是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命令」(v.11),彼此
相愛是信徒從起初所聽見的命令,也就是從起初所聽見的真理,
故人若說他已明白,又有這真理,就要彼此相愛。
   a.  相愛是神的命令 (v.11-12)
        「這就是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命令」,約翰指出相愛是主給
的命令。既說是命令,可見是必須要守的。命令不是可守可不守
的,乃是必須服從的。
        如果信徒能彼此相愛,表示他們堅守著從起初就聽見的命令,
他們沒有放棄,這是可喜的。
       「不可像該隱 ; 他是屬那惡者,殺了他的兄弟。為什麼殺了他
呢?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兄弟的行為是善的」(v.12),約翰在這
裡提起該隱殺亞伯的事,固然是說明善與惡之分別,是屬神和屬魔
鬼之分別。但也是說明了,人為什麼不能相愛?是因為妒忌。妒忌
使人與人之間疏離,使人不能相愛。
   b.  相愛是已出死入生(v.13-15)
        「弟兄們,世人若恨你們,不要以為希奇。我們因為愛弟兄,
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這就是一個人是否真明白真理的表
現。約翰希望信徒明白,世人恨信耶穌的人是很自然的事,因為
他們屬於另一個不同的世界。我們是屬神屬光明的,世人是屬魔
鬼屬黑暗的,黑暗的恨光是自然的。黑暗中的人沒有生命,沒有
生命會恨人,那也是自然的事。但是,如果信耶穌的人能彼此相
愛,那麼他就真的是有了神的生命,是已經出死入生了。這人的
生命已經改變了。
        「沒有愛心的,仍住在死中。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 ;
你們曉得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裡面」(v.14-15),反過來說,
如果一個人沒有愛心,那麼他仍然是住在死中,跟世人一樣。約
翰在這裡將愛和恨放在一起講,表示愛的具体表現就是不會恨。
恨人就如同殺人,這是耶穌登山寶訓的道理。祂把我們新約信徒
的標準提到更高層次,不但不可殺人,也不可罵人(馬太福音五
21-22),這就是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的意思。黑暗中人有恨,
光明中人不可恨,因為光明中人有神的生命,有永生。
   c.  相愛是有行動(v.16-18)
        信主的人不但不應有恨,還要進一步要有愛,且是行動的愛。
為什麼?
       「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 ; 我們也當為弟兄
捨命」(v.16),信主的人應有愛,因為主耶穌為我們犧牲,為我
們捨命。因著主的捨命,為這些本來反對祂的人捨命,從此我們
就知道何謂愛。原來愛是願意為人犧牲的,即使那人有可憎之處。
當我們真的領受主耶穌的愛之後,我們也就願意去愛人,甚至為
人犧牲。
       「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愛神
的心怎能存在他裡面呢」(v.17),人真願意為弟兄犧牲麼?看看
他怎樣看錢財就知道。人如果有錢財,又見弟兄缺乏,卻無憐恤
的心,不加以援手,這就是缺乏愛。沒有愛人的心,也就沒有愛
神的心,因為沒有行動。
        「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 ; 總要在行
為和誠實上」(v.18),約翰作結論說,真正的相愛不光是在言語
上,更要在行動上,並且這行動是出於誠實,不是做作,不是給
人看,不是推銷自己,正像今天不少人這樣作的

  d.  相愛是屬真理 (v.19-20)
       「從此,就知道我們是屬真理的,並且我們的心在神面前可
以安穩。我們的心若責備我們,神比我們的心大,一切事沒有不
知道的」,我們真的是認識真理嗎?我們真的擁有真理嗎?那就
看我們是否能彼此相愛。真明白真理,我們就不會犯恨弟兄的罪,
因為這是違背律法的(參v.4),是不合真理的。
        當我們愛弟兄時,我們在神的面前可以安穩,因為我們的心
不會責備我們。我們是否真的愛弟兄?神是無所不知的,我們假
裝,強辯都沒有用,祂完全知道一切。
   e.  相愛是住在神裡面(v.21-24)      
        最後約翰再提到,我們若能相愛,我們就是住在神裡面,神
也住在我們裡面,我們是與神結連在一起,真有祂的生命。
        怎見得呢?
        在神面前坦然(v.21)。「親愛的弟兄阿,我們的心若不責備
我們,就可以向神坦然無懼了」,真正與神結連的人,是可以在
祂面前坦然的。但人怎能在神面前坦然呢?那就要看我們的心是
否能安穩了。如果我們的心不責備我們,我們就能安穩。我們要
真心愛弟兄,我們的心才不會責備我們。為此,我們真要誠心的
在主面前饒恕那些得罪我們的人,真心的愛他,好像主耶穌饒恕
我們,愛我們一樣(參馬太福音十八21-35)。
        神聽所求(v.22-24)。「並且我們一切所求的,就從祂得著 ;
因為我們遵守祂的命令,行祂所喜悅的事」(v.22),真正與神結
連的人,他的禱告是蒙神應允的。為什麼神會聽他的禱告?因為
他常依神的心意行,照祂的命令做祂喜悅的事。
        那麼什麼事會叫神喜悅?
        「神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祂兒子耶穌基督的名,且照祂所賜
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這就是神喜悅的事。一方面人因真正的
信奉耶穌基督的名,就得了生命,另一方面就是我們因此能彼此
相愛,當父神看見屬祂的兒女能彼此相愛時,祂就喜悅了。
       「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裡面 ; 神也住在他裡面。我們所
以知道神住在我們裡面,是因祂所賜給我們的聖靈」(v.24),信徒
得神喜悅,神就住在他裡面,因為他遵照神的命令行,因為他照
神的吩咐與弟兄彼此相愛。
        我們怎知神真的住在我們裡面呢?我們怎知不是自我安慰,
只是一廂情願呢?那就看我們裡頭是否有神的靈了。信主的人有
神賜的聖靈,這聖靈常指示他,感動他做應做的事,應該饒恕人,
應該相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