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光明生活 — 聖潔 — 得永生的表現  (五14-21) 
        一個人如果真的得了從耶穌基督而來的生命,他從此就要過
光明的生活,要聖潔地活著。
  A.  禱告的信心 — 聖潔 (v.14-17)
        第一方面是有關禱告。
   a.  神常聽禱告 (v.14-15)
        「我們若照祂的旨意求什麼,祂就聽我們 ; 這是我們向祂所
存坦然無懼的心」(v.14),我們可以向神坦然無懼,其實是指對
祂有信心,因為相信祂會聽我們的禱告。為什麼我們可以這樣坦
然呢?因為如果我們照祂的心意,就是祂喜歡的去行,神就會聽
我們的禱告,這是父神的性情。
        「既然知道祂聽我們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們所求於祂的無
不得著」(v.15),因為祂願意聽我們的禱告,我們就可以坦然的
常向祂求告,我們可以確信祂必定以最好的回應我們的禱求。
   b.  神聽清潔的禱告 (v.16-17)
        不過我們要知道,約翰在這裡所說「照祂的旨意求什麼,他
就聽我們」,是特指與聖潔,清潔有關,故他在十六及十七節提
到罪來,因為人若注重罪孽神必不聽(詩篇六十六18)。
        不至死的罪。「人若看見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的罪,就當為他
祈求,神必將生命賜給他」,原來人犯的罪有些是不至於死的。
所謂不至於死的罪,是指那些不至於使人的身体死亡的罪。
        至於死的罪。「有至於死的罪,我不說當為這罪祈求。凡不
義的事都是罪 ; 也有不至於死的罪」,另一種罪是至於死的罪。
所謂至於死的罪,不一定是指某些特定的罪,因為凡不義的就是
罪,乃是指一些神認為必須要加以嚴嚴處罰的罪,使人的肉身死
亡的罪,為要保存教會的聖潔見證。使徒行傳中的亞拿尼亞,撒
非喇夫婦說謊言的事就是一例(使徒行傳五1-11)。他們夫婦二人
撒謊,在人看那是比較輕的罪,但是在當時情景下,為了教會,
這種罪必須加以刑罰,就是使他的肉身死亡。約翰說,這種罪就
不必為他祈求,因為求也沒有用。
        至於人犯了罪,我們還是可以為他祈求,求神開恩赦免,當
然他本身亦要認罪悔改,或者神會施憐憫,赦免他。但如果人一
直在罪中,那麼為他禱告就沒有用。
  B.  新生命的表現 — 聖潔 (v.18-21)
        人如果有了耶穌基督賜的生命,他就要過聖潔的生活。
   a.  神生的不犯罪 (v.18-19)
        「我們知道凡從神生的必不犯罪」,信耶穌的人要過聖潔生
活,因為真是從神生的,有神生命的不會犯罪,神的生命是不會
犯罪的。
        「從神生的必保守自己,那惡者也就無法害他」(v.18),同
時,真有生命的人會保守自己不去犯罪,當人懂得自我保守的時
候,惡者就不能害他,因為他必遠離那惡者。信主的人有時之所
以犯罪,就是因為不懂得保守自己,把自己暴露在罪惡的試探中,
使惡者有機可乘。可惜今天正有人提倡開放自己,讓自己跟世界
甚至跟罪打成一片,美其名是進入世界,不要離開人群。結果自
然就成為罪的俘虜,與未信的人一樣。
        「我們知道我們是屬神的,全世界都卧在那惡者手下」,全
世界都卧在那惡者手下,被牠迷惑,被牠控制,隨便犯罪。但約
翰提醒我們,我們是屬神的,我們應從世界分別出來,要分別為
聖,因為我們是從神生的。
   b.  有永生的不犯罪 (v.20-21)
        其次約翰告訴信徒,凡是有永生的,也必不犯罪。
        「我們也知道神的兒子已經來到,且將智慧賜給我們,使我
們認識那位真實的,我們也在那位真實的裡面,就是在祂兒子耶
穌基督裡面。這是真神,也是永生」(v.20),第二樣信徒應該知
道的,就是真信耶穌的是有永生的,有永生的人不會犯罪。
        因為主賜智慧。我們知道主耶穌已經到世上來,祂來了是要
將智慧賜給人,人有了這智慧就可以認識真實的神,人沒有這種
智慧就不會認識祂,因為人無法憑自己有限的智慧,去了解和領
會那無限的神和祂奇妙的救贖計劃。
        因為人有永生。主賜的智慧不但使我們認識真實的神,更因
為認識了祂而接受,相信祂,結果我們就住在祂裡面。當我們在
主裡面的時候,我們就有了永生。
        因為人會自守。當一個人真知道他已經在主耶穌裡面的時候,
他就會保守自己,不去犯罪,並且遠離偶像,不再與那惡者有任
何接連的機會,這樣,他就會越來越聖潔,越來越像主,有主的
樣式。
        所以,一個真知自己有永生的人,斷不會去為那些短暫和會
過去的誘惑而犯罪,更不會去拜那些虛無的偶像。誰還會那麼愚
蠢,為了短暫的而放棄永恆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