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造像 (三:1-30)
       第三章是尼布甲尼撒王造像。這造像的事說明,神的選民在
外邦人掌權的日子,在信仰上受到非常嚴峻的考驗。
  a.立像 (v.1)   
       「尼布甲尼撒王造了一個金像,高六十肘、寬六肘、立在巴
比倫省杜拉平原」(v.1),尼布甲尼撒王立像可能是因第二章所作
的夢。
  (i). 這是個像 — 尼布甲尼撒王在巴比倫的平原立了一個像,讓
人人看見。人總喜歡立像,以表揚、記念人。人也總喜歡別人記
得他,喜歡留名於萬世。沒有神的人就是喜歡如此:有時自我表
揚,有時彼此互相表揚,仿如立像。很可惜,今天信主的人也漸
漸如此,爭相立像,留名於世。
 (ii). 這是個金像 — 大概是一個塗上精金的像。但以理曾告訴尼
布甲尼撒王他就是「金頭」,因此,他就洋洋得意,照此而造成
金像。金,當然就表示了財富,榮耀。尼布甲尼撒用金來表示他
的富榮,這是無神國度的特徵,喜歡表揚自己的成就,財富。
       這是個大像 — 這像高六十肘,(一肘約十五至十八寸),故
約九十多尺高,好高大的像,又因立在平原上,真是人人可見。
世人的成就,是高大可見,也叫人覺得自豪,來到末世,世人的
成就更是日以千里,叫人驚訝。
       這是個敵神的像 — 這個像的尺寸很特別,是60 x 6。「六」
是敵基督的數目(啟示錄十三:18),是敵擋神的。換言之,這像
是敵擋神的象徵。不過這個尺寸卻又告訴我們它其實很不穩妥,
很容易倒塌。事實上敵神的勢力看似利害,但其實是不堪一擊的。
  b. 拜像  (v.2-7)
       這像果然是敵擋神的,因為尼布甲尼撒王造了這個像,目的
是叫人拜它。偶像崇拜,個人崇拜,豈不正是外邦國度,無神的
人的風氣?
  (i).拜像的人 — 對象 (v.1-4) 
       「尼布甲尼撒王差人將總督satraps、欽差deputies、巡撫
governors、臬司counselors, advisers、藩司treasurers、謀士(司
法)judges、法官magistrates、和各省的官員provincial officials、
都召了來、為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像、行開光之禮。於是總督、
欽差、巡撫、臬司、藩司、謀士、法官、和各省的官員、都聚集
了來、要為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像、行開光之禮、就站在尼布甲
尼撒所立的像前。那時傳令的、大聲呯叫說、各方、各國、各族
的人哪、有令傳與你們。你們一聽見角、笛、琵琶、琴、瑟、笙、
和各樣樂器的聲音、就當俯伏敬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凡
不俯伏敬拜的、必立時扔在烈火的窯中」(v.2-6) 。
       朝庭中的大臣,各省官員,及全國人民都要來拜這像。外邦
掌權的國度就是這樣,要人人敬拜他們所立的像。尼布甲尼撒是
外邦人掌權的開始,到外邦掌權的末了,這種情況將變本加厲。
無怪啟示錄告訴我們,當敵基督掌權時,他也造了一個像,叫全
世界的人都要拜它(啟示錄十三:14-15)。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後書
告訴我們,這敵基督將來要坐在神的殿中自稱為神(帖撒 羅尼迦
後書二4)。
  (ii).禮節 (v.6-7) 
       「於是總督、欽差、巡撫、臬司、藩司、謀士、法官、和各
省的官員、都聚集了來、要為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像、行開光之
禮、就站在尼布甲尼撒所立的像前。那時傳令的、大聲呯叫說、
各方、各國、各族的人哪、有令傳與你們。你們一聽見角、笛、
琵琶、琴、瑟、笙、和各樣樂器的聲音、就當俯伏敬拜尼布甲尼
撒王所立的金像。」(v.3-5),這是拜像的禮節。
       人要站立在像的面前(v.3),尼布甲尼撒要所有人都立在大像
之前,就是尊敬的意思。在各種樂器的影響下,人很自然會不由
自主地參與。
       人要俯伏拜像(v.5),尼布甲尼撒更要人一聽見音樂聲就拜這
像,拜就是降服,順服的意思。將來世人都要向敵基督下拜,歸
服他。
  c.  逼害  (v.8-23) 
       在這情況下,屬神的人立刻要受到逼害。他們怎樣受逼害呢?
 (i). 被投訴 (v.8-12)
       「那時有幾個迦勒底人,進前來控告猶大人」(v.8),屬神的
人被控告,是被迦勒底人控告。他們被控告,可見他們是已被監
視的。這些迦勒底人見被擄的猶大人竟然在他們的國中高升,當
然不高興,平時就注意他們,總要找機會參他們。現在機會來了,
於是提出控告。
       為法律。「他們對尼布甲尼撒王說,願王萬歳。王阿,你曾
降旨說,凡聽見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樣樂器聲音的,
都當俯伏敬拜金像,凡不俯伏敬拜的,必扔在烈火的窰中」(v.9-
11),他們先以王的命令為前題,以律法為切入點。在「法」的面
前,人人必須遵守。主再來之前,敵神勢力以什麼來對付屬神的
人呢?就是以法律來作藉口。因此,我們看見,今天許多立法,
背後都是要對付屬神的子民的。若不守法,就必被控告。將來敵
基督立像,要全世界的人向偶像下拜,不然不得作買賣。
       為王著想。「現在有幾個猶大人,就是王所派管理巴比倫省
事務的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王阿,這些人不理你,不事奉
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v.12),這些人以王的聲望,
威嚴來作藉口控告猶大人。表面上他們是為王著想,骨子裡卻是
要害這些屬神的人。「不理你」,「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
拜你所立的像」,三個「不」字,真像利劍一樣,刺向這三個屬
神的人。
 (ii). 王發怒 (v.13-15)
       在這響亮的口號下,尼布甲尼撒王聽了便大怒。
       「當時,尼布甲尼撒沖沖大怒,吩咐人把沙得拉,米煞,亞
伯尼歌帶過來,他們就把那些人帶到王面前」(v.13),在王的盛
怒之下,但以理三位朋友的試煉來到了。
       再試一次(v.14-15)。「尼布甲尼撒問他們說,沙得拉,米煞,
亞伯尼歌,你們不事奉我的神,也不敬拜我所立的金像,是故意
的麼?你們再聽見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樣樂器的聲
音,若俯伏敬拜我所造的像,卻還可以,若不敬拜,必立時扔在
烈火的窰中,有何神能救你們脫離我手呢?」,尼布甲尼撒給但
以理三位朋友一次更大的考驗,就是要他們在音樂聲中向大像下
拜。這次是在大眾監視下,看他們是否下拜,這是更大的考驗,
人很容易妥協。
 (iii).苦難 (v.16-23)
       結果這幾位猶大人的俊秀就落到烈火窰中,忍受苦難。
       堅拒(v.16-18)。他們為什麼會落到苦難中?因為他們堅拒尼
布甲尼撒的命令。
       他們堅拒,因為他們信神的拯救(v.16-17),「沙得拉,米煞,
亞伯尼歌,對王說,尼布甲尼撒阿,這件事我們不必回答你。即
便如此,我們所事奉的神,能將我們從烈火的窰中救出來。王阿,
他也必救我們脫離你的手」,這是他們對神的信心,他們認識他
們所信的神是怎樣的神。
       他們堅拒,因為他們視死如歸,「即或不然,王阿,你當知
道我們決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v.18),他們
忠於他們的信仰,視死如歸。神的子民落在苦難中,有時神會施
拯救,但有時神卻容讓他的子民受害被殺,新約中的司提反(使
徒行傳七章) ,及雅各(使徒行傳十二章),都先後被殺。啟示錄
更告訴我們,將來在大災難時期有不少信主的人被殺,神的子民
在這時刻要至死忠心(啟示錄二10)。
       他們的堅拒,激起尼布甲尼撒的烈怒,於是,苦難就來到。
信徒在這世界遇到逼害,往往是因為不肯妥協,因為堅決的不肯
在信仰上讓步。
       火窰的試煉(v.19-23)。這三人的堅拒,引來火的試煉。
       七倍的試煉(v.19),在王的烈怒下,窰燒得比平常熱七倍,
比一般的試煉更利害。
       在烈火窰中(v.20-23)。「又吩咐他軍中的幾個壯士,將沙
得拉,米煞,亞伯尼歌捆起來,扔在烈火的窰中......因為王命緊
急,窰又甚熱,那抬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的人,都被火燄燒
死。沙得拉,米煞,亞作尼歌,這三個人,都被捆著落在烈火的
窰中」,但以理三位朋友就這樣落在烈火的窰中,只可憐那些抬
他們的人,在緊急的王命下,沒有充分的準備,成為無辜的犧牲
者。
       彼得說:「親愛的弟兄阿,有火煉的試驗臨到你們,不要以
為奇怪,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倒要歡喜,因為你們是與基督一
同受苦,使你們在他榮耀顯現的時候,也可以歡喜快樂」(彼得
前書四12-13),這是我們每一個信徒都要準備好的,是我們在苦
難的試煉中力量的來源。
 d.  得勝  (v.24-30)
      這次火的試煉又帶來什麼結果呢?
 (i). 神同在 (v.24-27)
       「那時,尼布甲尼撒王驚奇,急忙起來,對謀士說,我捆起
來扔在火裡的不是三個人麼?他們回答王說,王阿,是。王說,
看哪,我見有四個人,並沒有捆綁,在火中遊行,也沒有受傷,
那第四個的相貎,好像神子」(v.24-25),尼布甲尼撒此時發現,
在火中有四個人,第四個人像神子,那明顯就是神同在。因為有
神同在,但以理三位朋友並沒有被捆綁,並且,他們還在火中遊
行,一點不覺得苦,更沒有受傷。是的,有主同在,苦難難不倒
屬神的人,他們仍可在難中自樂。那只能傷身体的,傷不到他們
的靈魂。
       「於是尼布甲尼撒就近烈火窰門,說,至高神的僕人沙得拉,
米煞,亞伯尼歌出來,上這裡來吧。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
就從火中出來了。那些總督,欽差,巡撫,和王的謀士,一同聚
集看這三個人,見火無力傷他們的身体,頭髮也沒有燒焦,衣裳
也沒有變色,並沒有火燎的氣味」(v.26-27),但以理的三位朋友
在敵人的見證下,他們經過火的試煉,一點沒有損傷,也沒有受
害的痕跡,因為他們有神同在,有神看顧。神看顧那些忠心為祂
的人,而苦難是讓人經歷神。
       神得榮耀 (v.28-30)。「尼布甲尼撒說,沙得拉,米煞,亞
伯尼歌的神,是應當稱頌的。祂差遣使者救護倚靠祂的僕人。他
們不遵王命,捨去己身,在他們神以外不肯事奉敬拜別神。現在
我降旨,無論何方,何國,何族的人,謗讟沙得拉,米煞,亞伯
尼歌之神的,必被凌遲,他的房屋必成糞堆,因為沒有別神能這
樣施行拯救。那時,王在巴比倫省,高升了沙得拉,米煞,亞伯
尼歌」,從尼布甲尼撒王的口中,神再次得到榮耀。屬主的人如
果肯堅守自己的信仰,他們即使受苦,仍然能成為神最好的見證
人,神也必在他們身上得榮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