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像光明之子  (五:8-14)
      「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行事
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v.8)。一個在基督裡新造的人,第
三種應有的表現就是像光明之子。因為神是光,故新造的人
要像光明之子,要行在光明中,如同神在光明中。
      「從前是暗昧的」。這是未信主前的景況,是暗昧的,
是住在黑暗中的。那時人因為心地暗昧,故所行的都是暗昧
可恥的事。
      「如今在主裡是光明的」,當人一信主,他就是在基督
裡,就是光明的,因為他被福音的光光照了。
      「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之子」,既然在主的光中,他的
行事為人自然就像光明之子,行光明的事。
 (i). 結光明果子  (v.8-9)
       那麼光明之子有什麼表現呢?
      「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v.9)。
結光明果子就是光明之子的表現。光明果子就是會發光的,
明亮的,能照在人前的果子。這些能照在人前的果子就是一
切的良善,公義,誠實。
       「良善」就是好的,美善的。光明之子所作的都是美好
的,美善的對人有益的,有建設性的。魔鬼是破壞的,敗壞
人的,神卻是善的,對人有益的。美善就如明燈照在人前。
      「公義」就是正義,公正,對的事。神本身是公義的,
祂所作的無不公正,公義。祂不會偏私,不會混亂真假。真
信主的人也應該是公義不偏私的,他應該站在公義,站在神
那邊處理事情。即使有時會傷到友情,親情,面子,關係也
不丟棄公義。這不容易做得到,除非我們時時記得我們是光
明之子,要時時與神一同行在光中,被神光照,不然我們信
主的人也會行不義。
      「誠實」就是真實的,誠實的,說真話的,真理的。光
明之子要結的果子就是誠實,行得合乎真理。這也是主耶穌
曾說過的,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神是公義真
實的,祂的兒女也要有這種性情,活得誠實,真實。世界是
虛假的,我們要在這虛假的世界中活出誠實,這就是真正的
黑暗之光。
 (ii).討主喜悅 (v.10)
      「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光明之子做事要能討
光明之主的喜悅。
      如果我們作的事是主喜悅的,那事一定是對的,好的。
主所喜悅的事一方面在聖經中早已啟示了,我們要常以聖經
來衡量我們所行所作,到底是否與聖經吻合;另一方面,我們
心中有聖靈,我們所行的,也要尋求,觀察心中聖靈的反應,
若聖靈在我們心中帶來平安,喜樂,那就是主所喜悅的了。
 (iii). 除去暗昧 (v.11-14)
      「那暗昧無益的事,不要與人同行,倒要責備行這事的
人」(v.11)。「暗昧」就是黑暗,幽暗,不光明的事。這些
事既是黑暗的,光明之子自然就不能,也不應該去作,因為
是互不相干,不相屬的。
      「暗昧無益」,暗昧的事也是無益的事,就是沒有結果,
不會結果的事。黑暗的事不會結好果子,也必沒有結果,到
頭來必是空空的。這樣的事為什麼要去作呢?
      「不要與人同行」。世人活在黑暗中,都行暗昧的事,
已成為習慣,風氣,潮流,是一股很大的勢力,要能「不與
人同行」實在不容易。要有勇氣,要付出代價,因為會被人
譏笑,辱罵。
      「倒要責備」就是指出,指正,指責的意思。這是更正
面,更主動的做法。要不同行已不容易,要指責,責備行這
事的人更是不容易,要付出代價。然而這就是光明之子的責
任,是黑暗之光的作用。今天我們基督徒在世界失去作用,
是因我們沒有除去黑暗,更沒有指責黑暗,沒有使人看見光。
求主赦免和可憐我們!
       因為這是可恥的 (v.12)。「因為他們暗中所行的,就是
題起來,也是可恥的」。「題」就是說,陳述,就是把這些
事述說出來。人在暗中所行所作的事,一定是見不得光的事,
如果是光明正大的事,就必會在光明中行。既是見不得光的
事,因此,我們若把它陳述出來,其實也應覺得是可恥,不
好意思說出來的。保羅要我們信徒把標準提高,不要像沒有
神的人一樣,不以可恥的事為羞恥,反以可恥為榮耀。
       因為能光照人 (v.13-14) 。「凡事受了責備,就被光顯
明出來,因為一切能顯明的,就是光」。我們不但不可行暗
昧可恥的事,也不可與他們談說這些事,反要責備他們,因
為這樣他們可能被光照,將他們的錯誤顯明出來。他們之所
以如此行,是因為他們被黑暗所迷,不知道。若被責備時,
就可能看見光,可能會被光照,使他知錯,使他回轉。
      「所以主說,你這睡著的人,當醒過來,從死裡復活,
基督就要光照你了」。在聖經裡我們找不到主曾說過這句話,
保羅在這裡可能是把以賽亞書九章一至二節的意思演繹出來,
事實上馬太福音四章十五節也是這樣應用。人都是在黑暗中,
但真光照耀出來,在黑暗中的人看見大光,就被光照。這真
光就是主耶穌,祂光照在黑暗中的人,把人的黑暗顯明出來,
使人可以出黑暗入光明。信主的人若能在未信主的人面前分
別,不與他們同走黑暗路,並能指出他們的黑暗,這樣他們
就被主的光照明了,我們就是光明之子,是天父的兒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