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預定與人的自由意志
      到底神對人的得救是預定了的呢,還是人對救恩有選擇的自由?
      要回答這個問題,最好先不要從理論的層面入手,也不要從某某
派的主張入手,因為這樣會使人先入為主,對事理糾纏不清。
      我們應先從聖經入手,看看聖經怎麼說。當然你會說,難道那些
神學家不也是從聖經入手麼?他們不是根據聖經麼?是的,他們也是
根據聖經,也引用很多聖經,很深入的研究聖經原文的意思,但是,
他們主要的仍是在論理,更多的是在辯論人的想法和理論,辯論不同
的看法,聖經只是他們用來支持自己的理論吧了。這是你隨便拿起一
本神學書籍都可以看到的。
      我們最好先從聖經直接找出神的講法。
一. 人是否有自由
      我們先看看聖經是否有提到人有自由。聖經又怎樣說到人的自由。
我們要從全本聖經查看人有沒有自由,包括了人在犯罪之前和犯罪之
後。
      聖經有用到自由這個字,但那只是說到身体的自由,不作人的奴
僕 ; 或靈性的自由,不作罪奴,與自由意志無關。事實上聖經也沒有
自由意志這種講法。
      聖經雖沒有直接經文提到人的自由意志,但是聖經卻讓人看見,
人是有這方面的自由的,而人這方面的自由是表現於人的選擇。
      人有選擇,表示了他有自由。而選擇這字在聖經中常常出現。
  1. 直接的經文
      首先,聖經有些經文是直接的指出人是有自由選擇權的。
      申命記三十:19。「我今日呼天喚地向你作見證,我將生死,禍
福,陳明在你面前,所以你要『揀選』生命、使你和你的後裔都得存
活」。這是摩西將要離世前向以色列人所說的話,希望他們在禍福之
間,愛不愛耶和華神之間作一選擇。他既提出要他們「揀選」,可見
他們是可以選擇,不然揀選就沒有意義。
      揀選這字後來又出現在下列經文:
      約書亞記廿四章。「若是你們以事奉耶和華為不好,今日就可以
『選擇』所要事奉的,是你們列祖在大河那邊所事奉的神呢,是你們
所住之地的亞摩利人的神呢?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
(廿四15)。又「約書亞對百姓說,你們『選定』耶和華要事奉祂,你
們自己作見證吧。他們說,我們願意作見證」(廿四22)。這是約書亞
一百一十歲時,快要離世前與以色列人所說的話,也是要他們選擇,
再次表明人有選擇權,以色列人選擇要事奉神。
      詩篇一一九篇。「我『揀選』了忠信的道,將你的典章擺在我面
前」(v.30)及「願你用手幫助我,因我『揀選』了你的訓詞」(v.173)。
這是詩人自己選擇了要行神的道,接受神的話。
      以賽亞書。「因為耶和華如此說,那些謹守我的安息日,『揀選』
我所喜悅的事,持守我約的太監」(五十六4),及「我要命定你們歸在
刀下,都必屈身被殺,因為我呼喚,你們沒有答應,我說話,你們沒
有聽從,反倒行我眼中看為惡的,『揀選』我所不喜悅的」(六十五12)。
這兩處經文說明了人可以選擇行神喜悅的事,或選擇行神看為惡的事,
這兩者之間人可以自己選擇。
       路加福音。「馬利亞已經『選擇』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奪去的」
(路加福音十42)。這是新約明文表明人有自由選擇的經文,耶穌親口說
明,馬利亞選擇了上好的福分,就是安靜的坐在主耶穌腳前聽祂講道,
親近主。
      值得我們注意的是,這些經文都是有關人的選擇,可以選好的,也
可以選不好的。而且這些都是在亞當夏娃犯罪之後。經文再清楚不過了,
人雖然犯了罪,神還是給人有選擇的自由。
 2. 選擇的事實
     其次,我們從聖經中可以看見很多自由選擇的事例。
 A. 亞當犯罪前的選擇
      在亞當犯罪前,人有自由選擇權。
      創世記第二章九節說:「耶和華神使各樣的樹從地裡長出來,可以
悅人的眼目,其上的果子好作食物,園子當中又有生命樹和分別善惡的
樹」。同章第十六節又說:「耶和華神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
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
必定死」。這明顯是神給亞當有選擇權,雖然那是有限制的選擇權。
      創世記第三章,我們看見夏娃和亞當選擇了不聽神的話,反而聽信
了魔鬼的話。他們選擇了吃神吩咐不可吃的分別善惡樹的果子。
      這是人類犯罪前的自由,可以自由選擇,雖然這選擇帶來了嚴重的
後果。但這是必然的,因為人有自由選擇,他就要負起選擇的後果。
 B. 人犯罪後的選擇
      人犯罪後有沒有選擇權?人還可以自己作選擇,作決定嗎?人還可
以在禍與福,善與惡,神與魔鬼之間作選擇嗎?聖經有什麼事例麼?
      塞特選擇求告神(創世記四26)。「塞特也生了一個兒子,起名叫
以挪士,那時候人才求告耶和華的名」,經文似乎告訴我們,在這之前
一段時間,人不求告神,生了以挪士之後,塞特便再主動的求告祂。
      以諾選擇與神同行(創世記五23)。「以諾生瑪土撒拉之後,與神
同行三百年,並且生兒養女」,這經文最自然的解釋是,以諾自己決定
要與神同行。
      挪亞選擇作義人(創世記六9)。「挪亞是個義人,在當時的世代是
個完全人,挪亞與神同行」,如果照字面看,挪亞與眾不同,當時的人
喜歡犯罪,但他選擇與神同行,行神看為義的事。
      亞伯拉罕選擇跟從神(創世記十二章)。經文給我們看見,神吩咐
亞伯拉罕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神要他去的地方去,亞伯拉罕就照
神的吩咐去了。他選擇了要聽神的話。
      大衛選擇靠神(撒母耳記上十七45)。「大衛對非利士人說,你來
攻擊我,是靠著刀槍和銅戟,我來攻擊你,是靠著萬軍之耶和華的名,
就是你所怒罵帶領以色列軍隊的神」,大衛自己雖然不完全,後來更犯
下大罪,但是他仍然懂得信靠神。
      列王中有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在列王記裡,我們看見許多
王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但是我們也看見其中有不少行耶和華眼中
看為正的事,最天然的解釋,這是他們自己的選擇。
      新約的事實。到了新約時代,我們也看見有好些義人。其中包括馬
利亞的丈夫約瑟(馬太福音一19),施洗約翰的父親撒迦利亞(路加福音一
6),義大利軍人哥尼流(使徒行傳十22)等,這些人都是在當時的世代自
己選擇作義人。
      以上的經文雖沒有明文說上述的人「自動」選擇神,但讀經的人卻
有一種自然的感覺,那是他們自巳選擇的,不是被逼的,更不是被定規
的。因此,聖經給我們看見,人是有自由的,如果我們用最自然的方法
去解讀,不將任何派別的意思加進去,這些人是自己要這樣做,是他們
的自由選擇要行惡或行善。

二. 神是否有預定
      其次,我們也要從聖經查看一下,神是否有預定?神有沒有定規人
作什麼?
 1. 直接的經文
      聖經直接的告訴我們神是有預定的,神對人類實在是有祂的計劃和
預定的旨意的。
      中文繙作「預定」的共十七次,是由好幾個不同的字譯出來的。
      這些字的含意是什麼呢?是在什麼事上有預定呢?
 A. 舊約中的預定
 a. yakachi。「我向那一個女子說,請你拿下水瓶來,給我水喝,她若
說,請喝,我也給你的駱駝喝,願那女子就作你所『豫定』給你僕人以
撒的妻、這樣、我便知道你施恩給我主人了」。這字含決定,爭辯,說
服,預定的意思。這字出現了59次,除了創世記廿四14,44外,其他多
作斷定,責備等等。
 b. raah。「耶和華對撒母耳說,我既厭棄掃羅作以色列的王,你為他
悲傷要到幾時呢?你將膏油盛滿了角,我差遣你往伯利恆人耶西那裡去,
因為我在他眾子之內,『豫定』一個作王的」(撒母耳記上十六1)。這是
神預定大衛作以色列的王。這字含看見,觀看,顯現,預備等。在舊約
出現共一千三百多次,除了撒母耳記譯作預定外,其他多作看見,觀看
等等。
 c. miphqad。「你又要將那作贖罪祭的公牛犢燒在殿外,聖地之外
『預定』之處」(以西結書四十三21)。這字含數算,預約,約定,指定
等意思,除了本處外,其他多作約定,預約等。
 d. amar。「尼布甲尼撒王『預定』帶進少年人來的日期滿了,太監長
就把他們帶到王面前」(但以理書一18)。這字有:說,答應,曉喻等的
意思,除此處外,多譯作「說」。
      這些舊約中的預定是和生活方面有關,和信仰,得救方面無關。
 B. 新約中的預定
     在新約中我們看見有好些地方出現預定這個字,以下的是有關信仰
的,和我們現在討論的題目有關。
 a. hor-id-zo。「人子固然要照所『豫定』的去世,但賣人子的人有禍
了」(路加福音廿二22)。這字是預定,立定,定意,指定的意思。主耶
穌是被指定,預定要被出賣去世的。
      這字譯作定旨的有使徒行傳二23:「祂既按著神的『定旨』先見,
            被交與人」。
      譯作定準的有使徒行傳十七26:「預先『定準』他們的年限,和所
            住的疆界」。
      譯作立定的有使徒行傳十42) :「我們傳道給眾人,證明祂是神所
            『立定』的,要作審判活人死人的主」。
     譯作設立的有使徒行傳十七31:「因為祂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他所
           『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並且叫祂從死裡復活,給萬人
           作可信的憑據」。
 b. pro-cheriz'onai。「主也必差遣所『豫定』給你們的基督耶穌降臨」
(使徒行傳三20)。這字是預定,預先指派的意思。耶穌基督將要再臨世上
是神所預定的。
      這字有譯作揀選(使徒行傳廿二14)。「我們祖宗的神『揀選』了你,
            叫你明白祂的旨意,又得見那義者,聽祂口中所出的聲音。因為
            你要將所看見的,所聽見的,向萬人為祂作見證」。
     有譯作派(使徒行傳廿六16)。「你起來站著,我特意向你顯現,要
           『派』你作執事」。
 c. pro-orizo。「成就你手和你意旨所『豫定』必有的事」(使徒行傳四
28)。這字是預定,預先定下的意思。這字也出現在下列經文:
     羅馬書八29,30「因為祂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
           子的模樣」。
     哥林多前書二7「我們講的,乃是從前所隱藏,神奧祕的智慧,就是神
           在萬世以前,『預定』使我們得榮耀的」。
     以弗所書一5「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
           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
     以弗所書一11「我們也在祂裡面得了基業,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作萬
           事的,照著祂旨意所『預定』的,叫他的榮耀,從我們這首先在基
           督裡有盼望的人,可以得著稱讚」。
 d. lasso。「外邦人聽見這話,就歡喜了,讚美神的道,凡『豫定』得永
生的人都信了(使徒行傳十三48)。這字含預定,定規,指定等意思。
      這字有譯作約定。馬太福音廿八16「到了耶穌『約定』的山上」。
            使徒行傳廿八23「他們和保羅約定了日子,就有許多人到他的寓
            處來」。
      有作定規。使徒行傳十五2「保羅,巴拿巴與他們大大的分爭辯論,眾
            門徒就『定規』,叫保羅,巴拿巴和本會中幾個人,為所辯論的,
            上耶路撒冷去,見眾使徒和長老」。
     有作派。使徒行傳廿二10「我說,主阿,我當作什麼?主說,起來,進
           大馬色去,在那裡要將『派』你作的一切事,告訴你」。
     有譯作所命。羅馬書十三1「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
 e. pro-thes'mio。「乃在師傅和管家的手下、直等他父親『豫定』的時
候來到(加拉太書四2)。這字是預定的日子,指定的日子的意思。
 f. pro-tithemi。「這恩典是神用諸般智慧聰明,充充足足的賞給我們的,
都是照他自己所『豫定』的美意、叫我們知道他旨意的奧祕」(以弗所書一9) 。
這字含預設的目的,預先定下的意思。
      也有譯作定意。羅馬書一13「我屢次『定意』往你們那裡去,要在你
            們中間得些果子」。
      有譯作設立。羅馬書三25「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
 g. tith'emi。「因為神不是『豫定』我們受刑、乃是『豫定』我們藉著我
們主耶穌基督得救」(帖撒羅尼迦前書五9)。這字含預定,設立,安放的意思,
約有一百次。
      彼得前書二8也譯作預定。「因不順從道理,他們這樣絆跌也是『豫定』
的」。
      從以上經文看來,神的確有祂的預定。祂有祂預定的旨意,預定祂想要
作的事,這是祂的主權。神預定了目標,也預定了過程。讀經的人很自然,
很清楚的看見神有這些預定。
      那麼,神的預定與人的自由意志有什麼關係?神既然預定了,人還有自
由選擇權麼?人如果有自由選擇權,那神的預定又有什麼意義呢?

三. 預定的定義
      要明白預定與自由意志之間的關係,就必須明白聖經中預定的意義。
 1. 舊約
      舊約沒有談到有關救恩預定這問題,更少談到神預定的計劃這類真理,
因在那時候,這是隱藏的奧祕(參以弗所書三4-5,9)。
      根據上文所臚列的經文,舊約中文聖經雖也有預定這講法,例如創世記
廿四14,44,撒母耳記上十六1,以西結書四十三21及但以理書一18等。但
這些預定的經文,我們已看見和信仰及救恩沒有關係,只和生活有關。而且
這些字還有其他的含意,預定只是其中一個含意吧了。
 2. 新約
       到新約才多見有關神預定這講法。新約雖用幾個不同的字來說明預定,
但綜合起來,我們可得以下的結論:
      所謂預定是出自神的。是神定的,是出自神的。這是神的定旨先見,是
祂的美意。
     其次,是預先的,是在事件未發生前就定好了。
     第三,是有關救恩的,神預定人藉著主耶穌而得救。
       這樣看來,聖經確實的告訴我們,神是有主權的,也會把事情預先定規
好。祂預定很多事,也定規人的救恩。
      從聖經所提供的資料,論到人的得救,我們可以這樣說,所謂預定:就
是神在事情未發生之前,就照自己的旨意,為人預先定下了救恩。

四. 預定的內容
      其次我們要看看聖經所說的預定包括了什麼,這樣我們對預定才有一個更
全面的了解。
  1. 關乎聖子的預定
      根據路加福音廿二22節,「人子固然要照所預定的去世,但賣人子的人有
            禍了」,聖子耶穌被出賣去世是預定的。
      使徒行傳四7-8「希律和本丟彼拉多,外邦人和以色列民,果然在這城裡
            聚集,要攻打你所膏的聖僕耶穌,成就你手和你意旨所預定必有的事」,
            耶穌被攻擊也是預定的。
      使徒行傳三20「主也必差遣所預定給你們的基督耶穌降臨」,主耶穌基督
            再降臨並帶來安舒的日子也是預定的。
      有關耶穌基督的一切都是早有預定,不是臨時發生的,更不是偶發的事。
            耶穌基督為人成就救恩,是神一早的預定。
  2. 關乎信徒的預定
      根據上述臚列的經文,我們看見有關信徒的事也是預定的。
      得救是預定的。「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使徒行傳十三48)。「因為
神不是預定我們受刑,乃是預定我們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得救」(帖撒羅尼迦前
書五9)。人的得救,得永生是神早就預定的。神一早就預定要救人,要救什麼
人呢?就是要救那些相信的人。那就是說,神早就計劃好,誰要信祂,就要救
他。信是他被拯救的條件,聖經是交待得很清楚的。
      得名份是預定的。「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
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以弗所書一5)。人能得神兒子的名分是神早就預
定的,是祂的計劃。
      得基業是預定的。「我們也在祂裡面得了基業,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作萬
事的,照著祂旨意所預定的」(以弗所書一11),人信了耶穌,得了永生,同時
還在主裡得基業也是神預定的。
      得榮耀是預定的。「我們講的,乃是從前所隱藏,神奧祕的智慧,就是神
在萬世以前,預定使我們得榮耀的」(哥林多前書二7),人信了耶穌成為神的兒
子,因此得了榮耀,這也是神早就預定的。
      得知奧祕是預定的。「都是照祂自己所預定的美意,叫我們知道祂旨意的
奧祕」(以弗所書一9),神老早就預定在末世時,要讓人知道祂有一個奧祕,就
是罪人可以因著祂給人的恩典而可以成為義人,不但猶太人可以,連外邦人也
可以。
      效法主是預定的。「因為祂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祂兒子的模
樣」(羅馬書八29),神預定人可以效法主耶穌,而這些人是祂早就預定要得救的。
這些人能得救,是因為祂預知的。
      人從信主得救,得名分,得基業,得榮耀到效法主耶穌,都是神在萬世以前
就已經預定好的。
 3. 關乎人
     根據聖經的啟示,有些事是關乎人的,也是神早預定的。
     人跌倒是神預定。「他們既不順從,就在道理上絆跌,他們這樣絆跌也是
預定的」(彼得前書二8),人聽見真理,但人以為不可信而拒絕,以至在真理前
絆跌,人這樣絆跌也是在神的意料中,神早就預定不信的人要絆跌。
     年限是神預定。「祂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住在全地上,並且預先定準他
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使徒行傳十七26),這樣看來,人一生的年數和住
在什麼地方,早就在神的預定中。
      官員是預定的。「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
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羅馬書十三1),世上的政治人物,無論好歹都
是神預定的,要他們在某一時期掌權,為的是成就神的旨意。
      從聖經看來,人的每一方面似乎早就預定了的,是神照祂的大計劃而定的。

五. 預定的道理
      神是有預定的,神的預定宣示了幾方面的真理 :
  1. 神絕對的主權  (羅九14-24)
      預定是神權柄的表現,神怎樣預定,人無由過問。神可以預定一團坭做人,
也可以預定一團坭做狗,受造之物無從置喙。祂可以預定怎麼樣的人得救,也
可以預定怎麼樣的人不得救,祂有這樣的主權。
  2. 神的預定是在創世以前
      從經文的啟示,神的預定是在創世以前。例如 :
      預定人得救,得兒子名份(弗一4 - 5),預定救主(弗三1-11)等,都是神在未
有世界,沒有時間之前就定規好了的,這是無庸置疑的。
  3. 預定說明神有計劃
      既說是神預定,可見是和計劃有關,神是有祂自己一定的計劃的。神作事不
是即興的,是早有計劃的。例如 :
      神有造人的計劃 - 神計劃要造人好與祂分享祂的一切(以弗所書一5-11),這
是神最先的計劃,亦可說是神一早的預定。神計劃造人,要造些像祂的形像和樣
式,也能自由選擇的人。
      神有救人的計劃 - 聖經又給我們看見神有救人的計劃,祂要藉著主耶穌來拯
救罪人。
  4. 預定說明神的預知
      既說預定了拯救的計劃,可見神知祂造人的計劃必受到阻攔,破壞,於是預
定了救人的計劃。
      按神無所不知的屬性,祂是全知的,祂計劃之初就知道會有什麼事發生,祂
要採什麼方法和步驟去應付。
      這是神全知的計劃,全知的預定。祂知過程 ;祂知要用的方法(就是恩典和信) ;
也知結果:有人信,有人不信。
      這就是說明,神的預定和祂的預知是息息相關。因為祂預知,故在計劃時預
先定下了所有的應付方法和配套。
  5. 預定說明了神的大愛
      說到神有預定,這預定說明了祂的大愛,正如保羅在以弗所書一章所說的:
「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
(參以弗所書一5-14)。因此,神預定人得享各種各樣的屬靈福氣,都是出於祂的
大愛:神預定要人與祂分享祂的一切 ;預定要救誤用自由的人;預定了耶穌來作拯
救者 ;預定要人與祂同在,神人永遠在一起,這都是祂慈愛的表明。

六. 預定與人的自由
     神既有預定,那麼人還有自由嗎?
     人還是有自由的,因為聖經明明給我們看見人是有自由的。
 1. 神造人時人有自由,亞當夏娃是有自由的,雖然他們的自由是「有限制的自
由」,但有限制的自由仍然是自由,而且有限制的自由才是真自由,沒有限制的
自由則是放縱。
 2. 人墮落後仍有自由
      聖經也清楚的給我們看見,失敗墮落後的人仍有自由可以選擇,並且可以選擇
善或惡。失敗的人可運用自由選擇信耶穌得救,下列經文可清楚的給我們看見。
 A. 有接待耶穌的。耶穌到世間來,有不接待的,也有接待的(約翰福音一1-12)。
這段聖經告訴我們,耶穌到黑暗的世界來,但黑暗卻不接受祂(v.5),然後說:
「這人(指施洗約翰)來,為要作見證,就是為光作見證,叫眾人因他可以信」(v.7),
施洗約翰的工作是要幫助人信耶穌。再後聖經又說:「祂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
的人倒不接待祂,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
(v.11-12)。這明顯給我們看見,人是有自由的選擇的,他可以選擇接待或不接待
耶穌。
 B. 人會領受道。「因你們聽見我們所傳神的道,就領受了,不以為是人的道,乃
以為是神的道。這道實在是神的,並且運行在你們信主的人心中」(帖撒羅尼迦前書
二13)。這清楚的告訴我們,有人認定保羅所傳的道,是出自神,因此他們選擇了領
受。
 C. 人會歡喜接受,但也會有夭折。「撒在石頭地上的,就是人聽了道,當下歡喜
領受,只因心裡沒有根,不過是暫時的,及至為道遭了患難,或是受了逼迫,立刻
就跌倒了」(馬太福音十三20-21),這是耶穌解釋撒種的比喻時的話。祂的解釋讓我
們看見,有人聽了真道會喜歡領受,可惜他後來跌倒了,但這種歡喜接受當然就是
他的心意狀態,是他自己的心意了。他心裡決定要這道。
      這些經文說明人會選擇,並且還有人會選擇救恩。
 3. 有聖靈的工作
      墜落了的人怎能選擇接受救恩呢?那是因為聖靈的工作。
      聖靈會光照人。「求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榮耀的父,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
靈,賞給你們,使你們真知道祂,並且『照明』你們心中的眼睛,使你們知道祂的
恩召有何等指望」(以弗所書一18-19),這是聖靈的工作,祂能照明人的心,使人知
道神的愛,知道祂的寶貴,因而歸向主。
      聖靈使人知罪。「祂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
(約翰福音十六18),聖靈會感動人認罪悔改,使人得救。罪人活在罪中,被罪控制,
本不能自拔,但聖靈在人心中工作,使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
      是因為聖靈在光照,幫助人,因此罪人可以知道神,知道祂的救贖,知道耶穌
基督十架的大愛,人自己作抉擇要不要接受。

七. 矛盾的調和
       聖經既說神預定人得救,又說人有自由可以自己選擇得救,這個矛盾怎樣調和?
道理是這樣的:
  1. 神預定了目標
      神預定了要救人的目標,這是早在祂的計劃之中。正如我在上面已講過,無所不
知的神,在計劃創造人的時候,就知道祂的計劃會受到破壞,因此,在創造人的同時,
祂就計劃好要救人。拯救祂所造的人是祂的目標,這就是為麼當亞當和夏娃犯罪時,
神立即就說「女人的後裔要傷你(就是魔鬼)的頭,你要傷祂的腳跟」(創世記三15)。
這是預言為童女所生的救主耶穌要對魔鬼作致命的一擊,為要救被魔鬼所控制的人。
  2. 神預定了方法
      其次,神也預定了救人的方法,就是因信稱義。在神永恆的計劃裡,祂要藉著耶
穌基督捨身流血來拯救相信的人,使有罪的人因信義者耶穌基督而成為義人。這就是
全本聖經由頭至尾要向世人顯明的真理。
  3. 神預定了過程
      在神永恆的計劃裡,祂也預定了拯救的過程。因此,祂給人自由,人可以自由選
擇。
      起初,亞當夫婦誤用自由而選擇了違背神,犯了罪,成為必死的罪人,並且把罪
帶入世界,連累了全人類。舊約就把全人類,包括了神所揀選的以色列人和非以色列
人的犯罪真相描述出來,說明人人都犯了罪。
      後來,神就差遣主耶穌到世上來,為人類捨身流血,一方面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
犯罪的必死,另一方面也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魔鬼,要釋放那因為怕死而成為魔鬼
奴僕的人。方法就是接受和信靠主耶穌。
      在人接受耶穌基督的過程中,神的靈在人心中作工,就是感動的工夫,使人認識
自己的罪,和受感於耶穌基督捨身的大愛而信祂。
      這樣信的人就可以得救,不至滅亡。
  4. 神預定了結果
      在神這個拯救的計劃裡,當然也預定了結果,就是定規凡信的人就可以得救。神
為罪人定下了一條規例:就是罪人可以因信耶穌而得救,反之,人若不信就必滅亡。
這就是為什麼聖經說「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使徒行傳十三48),和「他們這樣
跌倒也是預定的」(彼得前書二8)的原因。
      而所謂預定得永生的人,乃是因為神的預知,預見。祂見人對福音的反應而作了
預先的宣佈。這預見是神在萬世以前就看見了的,故在萬世以前就定規了。
      人因信而決定他是得救,這「信」不是什麼功勞,更不是什麼行為,因為「信」
只是接受吧了(約翰福音一12)。人看見神給他禮物,並且是寶貴的,是他不配得的,
於是就伸手接過來,這禮物(救恩)就成為他的,因此沒有什麼功勞,行為可言。神在
創世以前就定規了凡這樣「信」的人就有永生,反之就滅亡,這就是神的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