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書亞記   承受應許地
約書亞記十四章  -- 先得應許地

        神給人的應許是公開、公平的,但是有人會先得,有人
會後得,也有人遲遲未得。

一. 利未的分   (v.1-5)
        利未這一事奉會幕的支派,聖經一再的宣告說:「沒有
產業分給他們。」然而,其它每一個支派卻都必須把城給他
們居住,讓他們可以安置財物,牲畜。他們沒有產權,卻有
居住權,就算在河東之地,兩支派半的人也要如此待他們。
        利未這事奉神的支派,似乎一無所有,但其實卻是樣樣
都有。

二. 迦勒的分  (v.6-15)
        迦勒是第一個得應許地的人。
        他主動要求。(v.6)他也許是第一個向約書亞提出要得地
的人。這主動的要求,表示他渴慕。凡渴慕要得的人,就必
有所得。
        他專心跟神。(v.7-9)專心跟從神,就是要得著神要他得
的,這樣的人就一定會有所得。因為神喜歡這樣對祂有心的
人。
        他信心滿滿。(v.10-12)明顯的,迦勒在這裡的表現說明
他是滿有信心的。信心使他超越年齡限制,他認定以八十五
高齡,力量還沒有減退,還可以得地。信心也使他超越強敵,
可以把亞納族的巨人打倒,也可以攻破堅固的城邑,據為自
己的產業。信心使人可以承受神的應許。
        迦勒結果得了希伯倫為他的產業(v.13-15)。希伯倫是迦
南地海拔最高,最難攻打之地,但是卻被迦勒率先拿到了。
迦勒承受了神的應許地,你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