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的律例
利未記一章 -- 獻燔祭之例

        「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要把肉塊和頭、並脂油、擺在
壇上火的柴上。但燔祭的臟腑與腿、要用水洗.祭司就要
把一切全燒在壇上、當作燔祭、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v.8-9) 利未記開一始是論到獻祭給神,第一個祭是燔祭。
        燔祭是聖經中稱為馨香的火祭之一。馨香的火祭,顧
名思義,可知是香的,在神眼中是香的,是神所悅納的。
這個祭之所以是馨香,為神所悅納,有以下的原因:

一. 是自動的
        「你們中間若有人獻供物給耶和華」。(v.1)
        人獻這個祭是出於自動的,不是神吩咐要獻的,是人
受感動而將禮物獻給神的。沒有說明為什麼要獻,也沒有
指定誰要獻,只說「若有人獻」,可見是出於自動的。人
能自動的獻祭給神,在神看來是馨香的。
        其實神那麼偉大,那麼慈愛,我們對祂獻上點心意,
是應該的,不必一定要有什麼理由,更不必等到蒙祂的恩
典才有所獻。

二. 是聖潔的
        「沒有殘疾」(v.3),就是齊全、聖潔。這是外表上的
清潔。
        「臟腑與腿,要用水洗」(v.9,13),「把鳥的嗉子,
和髒物除掉」(v.16),這也是清潔的意思。這是裡面的。
        人要得神喜悅,一定要成為聖潔。在外面的行為操守
要聖潔,在裡面的心思意念,存心和動機都要乾淨、清潔。
神看見了,就覺得馨香,滿足。

三. 是全獻的
        「祭司就要把一切全燒在壇上」(v.9,13)
        這是完全的獻上,連內臟,就是裡面的心思意念都要
獻上。無保留的獻上,在神眼中是馨香的。
        當人把身体獻上為主而活,為主而辛勞,神看重這樣
的奉獻。當人把他的心思意念,全部精神都為主效力的時
候,主必更看為馨香。
        問題是:我們今天活著是為誰?我們的体力消耗在什
麼地方?我們的心思又用在那裡?

四. 是獻己的
        這個祭有些特別的地方是別的祭沒有的。
        獻祭的人要按手在祭牲的頭上。(v.4)這動作明顯表示,
祭牲是代表他自己,代替他作為燔祭獻給神。
        獻祭的人要自己宰祭牲,並將祭牲處理乾淨,然後交
給祭司去獻。(v.5,6)這種親力親為的做法,無非也表示祭
牲代表了他,他就是那獻上的祭物。
        這個祭牲是要被宰的,或要被揪下頭 (將頭扭下)(v.15),
被撕開(v.17)。這都是說明要流血犧牲。獻祭者表示願意擺
上自己,犧牲自己為主。人若全然肯擺上自己,神就甚覺
心滿意足,因為這表示了人愛神。人若有愛神的心,神就
感到溫馨、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