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以斯拉記十章記載,以色列人要休他們所娶的外邦女子
和離絕他們所生的子女。神要他們這樣做豈不慘無人道﹖始
亂終棄﹖既已生了子女就算了吧,何必做成這麼多人的痛苦﹖
答﹕是的,當日以色列人所作的實在是一件慘痛的事。按人
性說,既已成事實,就算了吧,何必計較﹖這正是以色列人
未被擄前的想法和做法,他們容讓了與外邦人通婚,違背了
神歷代以來提出的警告,結果整個民族就受外邦人影響,跟
從了他們惡習,敬拜各式各樣的偶像,離棄了神,信仰幾乎
喪失,至終被擄到外邦。他們痛定思痛,蒙神憐憫,好不容
易才從被擄之地歸回,重建他們的聖殿和家園。但當他們稍
為安定下來,就忘記歷史的教訓,又與外邦人通婚,這實在
是「大罪」,正如他們禱告時所承認的(拉九13)。因此,如
果又再容讓這種婚姻繼續下去,勢必又再歷史重演,以色列
人的信仰又會再度崩潰。
破壞人對神的信仰,是撒但一向以來的詭計,而最有效的方
法莫過於用男女關係來作餌,因為一但生了情愫,就難捨難
離了。聖經記載這些歷史事實,是要我們看事情,不要只看
表面,還要看深層,更要注意魔鬼的作為。原來許多事情的
背後是有魔鬼的計謀在其中,我們千萬不要中計。不錯,要
把妻兒離絕是慘痛的事,但這也正好說明,「罪」的可怕和
可恨,它會連累別人,影響別人。「罪」會使別人無辜受害。
看見這些無辜受害者的痛苦,正要警告人不要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