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雖說神為人類預備救恩,但是仍有許多人未得救恩,滅亡的
人比得救的人多。神是否要負上責任呢?祂是無所不知的,為什
麼祂沒有一早就想清楚?為什麼這樣失策?為什麼沒有預先計劃
週詳,沒有想到更好的方法?
  
        
我們不是神,我們受限於許多未知和不知,我們不知道祂完全
的計劃。我們只能以我們的有限來回答你的問題。    
第一,神在創世以前就知道後來的結果,因為祂是無所不知的,聖
經明說:「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祂
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以弗所書一4)。又說:「因為他預先所
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
作長子」(羅馬書八29),因此神是一早就清楚有什麼事要發生的。 
第二,神造人有非常崇高的目的,是這崇高的目的,使他決意造人,
即使明知在過程中會遇到困難。神要造一群像祂一樣的人,有祂的
形像和樣式(創世記一26,27),完全擁有祂的屬性:有慈愛,公義,
聖潔,憐憫等等,神要這樣的一群人來管理祂所創造的一切。神創
造人也是要人分享祂的榮耀,使人也得榮耀,像祂一樣。            
第三,神造人既是照祂的形像,樣式而造,因此,祂所造的人是完
全自由像祂自己一樣。沒有自由,人就不完全。這自由是神給人類
一項非常寶貴的禮物,人因此可以自由選擇。他可以揀選犯罪或不
犯罪,他可以揀選愛神或不愛神,他可以揀選愛自己或毀滅自己。
這自由使人不至成為機械人或奴隸,可以決定自己的前途和命運。
神也知道這自由有其危險性,故祂曾嚴肅地,將選擇錯誤的惡果預
先告誡亞當。
第四,神明知人會誤用自由而犯罪,還是給人自由,就是要人有真
正的自由。祂既給人自由,就不能干預,不能阻止。因為凡被禁止
或干預,人就不自由,神不能背乎自己的原則。神若用任何形式或
方法使人不能作選擇,就是不自由。即使祂造一個完全純真不知罪,
不懂得犯罪的人,那人仍是沒有自由。這樣的一個人,只是一個善
良的木偶,或是個思想有限度的機械人,不是神所要的,也不是人
所情願的。
第五,神既給人完全的自由,人就要自己負責,結果如何就與人無
尤,怨不得誰,更不能怨神。神所造的本來完美,現在人自己破壞
了,豈能怨神呢?這樣埋怨合理麼?人自己揀選犯罪,揀選違背神
的命令,要自我毀滅,後果就要自己承擔,沒有什麼好怨的。 
第六,有人說,神根本就不應該造人,使那麼多人因犯罪而滅亡,
這些人是間接被神所害的。這又是另一種不合理的埋怨。正如世上
有人因自己偏行己路,下場悲慘而埋怨父母生他。這明顯是不合理
的。
第七,無所不知的神,知道人有可能會誤用自由而犯罪,自取滅亡。
祂又知道人一犯罪就無法自拔,也無法自救。故祂一早就計劃好要
藉著祂的愛子耶穌基督成為肉身,來到世界成就救恩,使那些知罪
悔改的人得著拯救(哥林多前書二7,以弗所書三9-11)。這些相信的
人都是自願的,他們運用自己的自由意志來歸向神,自己甘心選擇
要作神的兒女。
        這群人因為接受了耶穌基督而得到祂所賜的生命,有一天當主
耶穌再來接他們的時候,他們就改變並得到神所賜的榮耀像主耶穌
一樣,那時神創造人的大計劃就完成了。
第八,未來的世界到底是怎麼樣的,我們所知的有限,但神既然那
麼費心造人,相信一定有祂的用意,還有我們未知的計劃。將來人
要享受神的榮耀,與祂一同管理祂所造的一切,與祂同工,直到永遠。
到那時,人就完全明白祂的全盤計劃,因為神是不會做錯事,也是不
會做不合理的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