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全書內容

        現在根據以上分段,分柝全書內容。
一.   歷史 — 外邦人日子的遭遇  (一至六章)
       這歷史部分,是但以理自己的現身說法和經歷,藉這些歷史
事實來說明在外邦人日子裡,外邦人掌權的種種行徑和神的選民
所受到種種對付、逼害。
 1.   尼布甲尼撒王朝  (一至四章)
       歷史記載是由尼布甲尼撒王起,換言之,外邦人日子是由巴比
倫起始。因為猶太人亡國是由這時候正式開始的。在這個朝代裡,
猶太人的遭遇可分為四方面:
 A.   擄掠  (一章) — 外邦勢力的企圖
       外邦人掌權,他們第一樣要做的事就是擄掠。這是敵神的勢
力的企圖,他們企圖把神的選民擄掠,希望藉此瓦解神的國。
  a.  擄物 (一1-2)
       「猶大王約雅敬在位第三年、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來到耶路
撒冷、將城圍困」,事件發生在約雅敬王在位第三年(606-605BC)。   
       巴比倫曾四次入侵猶大國,徹底的把猶太毀滅,這四次分別
是:
       第一次,約雅敬王在位第三年。耶利米書說是在約雅敬王第
四年(耶利米書廿五1),兩者說法似乎有矛盾,其實是計算法不
同。耶利米書是猶太人的計算法,但以理書是巴比倫人的算法 ;
作王頭一年是登基年,不算在內,然後算「在位」多少年,因此
約雅敬在位第三年,其實他已作王到第四年了。但以理是在這時
被擄的。
       第二次,約雅斤作王時(列王記下二十四10-12)。以西結大概
也在這時被擄,因為他書中常提約雅斤王,並以約雅斤被擄作年
代計算。(參以西結書一2等等),這次被擄和第一次相隔八年。
       第三次,西底家王十一年(列王記下廿五1-2),西底家等被擄。
       第四次,尼布甲尼撒王十九年(列王記下廿五8-21),尼布甲
尼撒的大將尼布撒拉旦徹底將猶大國毀滅並擄掠淨盡。
       「主將猶大王約雅敬、並神殿中器皿的幾分交付他手、他就
把這器皿帶到示拿地、收入他神的廟裡、放在他神的庫中」(但以
理書一2)。聖經特提巴比倫王將神殿中聖物擄掠,收入他神的廟
裡,是輕視神,侮辱神的意思。表示他們的神更利害,能將耶和
華神打倒。
       敵神勢力的目的就是要打倒耶和華神,從尼布甲尼撒時開始
直到今天莫不如是,要證明他們能勝過一切。但其實是我們的神
「將幾分交付他手」,是主神交的,若不是主神許可,他們是連
一根毛髮也動不了的(路加福音廿一18)。
  b.  擄人 (一3-21)
       「王吩咐太監長亞施毘拿、從以色列人的宗室和貴冑中、帶
進幾個人來、就是年少沒有殘疾、相貌俊美、通達各樣學問、知
識聰明俱備、足能侍立在王宮裡的、要教他們迦勒底的文字言語」
(v.3),這是擄人。  
       巴比倫王不但掠物,他更要擄人,把猶太人擄去,是企圖徹
底瓦解神的國度和子民。人若被擄,國就自然不會存在。
  (i) 其對象 (v.3-4)
      「王吩咐太監長亞施毘拿、從以色列人的宗室和貴冑中、帶
進幾個人來,就是年少沒有殘疾、相貌俊美、通達各樣學問、知
識聰明俱備、足能侍立在王宮裡的」,這是巴比倫王要擄的對像。
       「宗室」是有真正血統的。不是純正的猶太人,他們看不中,
因為能將真正屬神的子民擄去,才顯出他們是打敗神。能將真正
屬神的子民擄去,神的國才會被瓦解。敵神國度要對付的,是那
些真正屬神,有神生命的人。
       「貴胄」是高貴的,有身份、地位的。因為這樣的人影響力
更大。在神的家中越有地位,有分量,越是敵神勢力要擄掠的。
       「年少沒有殘疾」是身壯力健,大有作為的。他們不要老弱
殘兵,因為這些人已不能有所作為,只是坐以待斃。將大有可為
的人擄去,供其使用,使神的國度失去人才,欲振乏力。
       「相貌俊美」是可以給人看,可以炫耀於人前的,給人以一
表人才的感覺。敵神國度要擄掠的對象都是一表人才,一時俊秀,
可供他們使用。
       「通達各樣學問、知識聰明俱備」就是有學問,學有所成,
才智過人的。
       這樣的人一但被他們用,就真是如虎添翼,無往而不利了。
       綜合以上的描述,我們不難發現,巴比倫王擄去的人,正是
撒但所想要的人。這些人,一言以蔽之,就是屬神國度的精英。
撒但要擄掠這樣的人,一方面是使神國的人才減少,另一方面,
撒但要改變他們對神的心,然後可以利用他們,用他們的才智、
本事來服事他,為他效犬馬之勞,等到利用價值完了,就將他們
一腳踢開,使神國子民大受羞辱。今天情況正是這樣,神國的精
英多的是,可惜他們的才幹不少被世界所用,沒有為神用。因此,
今天,你我要問,我們的才智到底歸誰使用?
 (ii)  其方法 (v.5-7)
       如果我們知道他用什麼方法對付以色列人,我們也就可以知
道撒但今天會用什麼方法去對付神的子民了。
       然則巴比倫王用什麼方法擄掠神的百姓呢?
       第一,利用文化(v.3-4)。「要教他們迦勒底的文字、言語」,
「文字」就是典籍、著作。「言語」就是口頭用語。這就是巴比
倫的文化,尼布甲尼要將巴比倫的文化灌輸給他們,使他們逐漸
接受這種文化,慢慢被薰陶。這是利害的招數,因為當人天天接
觸一種語言,文字,書籍,他慢慢便會被薰陶,在不知不覺中被
改變,甚至會把本有的語言文化都忘掉了,放棄了。最嚴重的是
把他們本來對神的認識也改變放棄了。
       第二,利用物質 (v.5)。「王派定將自己所用的膳、和所飲的
酒、每日賜他們一分、養他們三年。滿了三年、好叫他們在王面
前侍立」,賜他們王的膳和王所飲的酒,把他們養得肥肥白白,
健壯,使他們可以站立在王的面前,供他使用。這明顯是利用物
質,享受來擄掠人。物質最能使一個人耽於安逸,不思進取,喪
失鬥志。宋朝詩人陸游的[關山月]中詩句:「朱門沉沉按歌舞,
廄馬肥死了斷弦」正是這意思。養尊處優往往使人壯志消沉,撒
但也常利用豐富的物質享受,使屬神的人失去為主奔波的雄心。  
       第三,更改名字 (v.6-7)。「太監長給他們起名、稱但以理為
伯提沙撒、稱哈拿尼雅為沙得拉、稱米沙利為米煞、稱亞撒利雅
為亞伯尼歌」,這是名字的更改。本來改變名字是件平常事,許
多人會這樣做。然而太監給他們的新名卻是歹毒的,因為是和巴
比倫的偶像有關的。
       由但以理(神是審判者,神是我的審判),變成伯提沙撒(Bel是
保護者)。
       由哈拿尼雅(耶和華施恩),變成沙得拉(Aku的命令)。
       由米沙利(誰能像神),變成米煞(誰像Aku)。
       由亞撒利雅(耶和華幫助),變成亞伯尼哥(尼哥的僕人)。
       這些外邦名字對猶太人是極大的剌激,因為整天被人提醒外
邦神的名,猶太人的律法是明明禁止的,「凡我對你們說的話,
你們要謹守。別神的名你不可題,也不可從你口中傳說」(出埃
及記廿三13)。巴比倫人這樣做,是企圖在猶太人的信仰上改變
他們,使他們習慣了外邦人的神,慢慢覺得外邦的神也沒有什麼。
 (iii).其結果 (v.8-21)
       在這種情況下,但以理他們怎樣面對,有什麼結果呢?他們
受影響,被改變麼?但以理他們身体可以被擄,名字在強權下可
以改變,但他們的靈性卻沒有被擄,他們得勝了。他們怎樣得勝?
      立志不被玷污 (v.8-16)。「但以理卻立志,不以王的膳,和
王所飲的酒,玷污自己,所以求太監長容他不玷污自己」(v.8),
這是他們立志。
       「立志」是得勝的第一步,且是必須的一步。立志就是抱定
心意,下定決心。但以理和他三個朋友下這決心,因為他們知道
王的飲食是祭過偶像的,會玷污他們。同時,猶太人對食物有嚴
格的規定,不能隨便吃(利未記十一章),免得成為不潔。雖然王
所賜的飲食都是美好的,是別人求之不得的,但因為會被玷污,
所以他們放棄了。但以理第一時間就向太監長提出要求,且是清
楚提出:「不玷污自己」的要求。這需要立志,要勇氣第一時間
就做,不然以後就難改變了。但以理一點不含糊,不妥協。妥協
是容易的,但以後就要付出大代價。
       神動工(v.9)。「神使但以理在太監長眼前蒙恩惠,受憐憫」,
當人對神有心,也採取行動,神就會動工,使人蒙恩,神動工是
人得勝最重要的一步。
       人允准(v.10-14)。跟著我們就看見,人就配合。太監長允准
了但以理的請求。「太監長對但以理說,我懼怕我主我王,他已
經派定你們的飲食,倘若他見你們的面貎,比你們同歲的少年人
肌瘦,怎麼好呢?這樣你們就使我的頭在王那裡難保」(v.10),
太監長是在冒自己性命危險的情況下答應但以理所求的,這是奇
妙的,是神動工的結果。
       「但以理對太監長所派管理但以理,哈拿尼雅,米沙利,亞
撒利雅的委辦說,求你試試僕人們十天,給我們素菜吃,白水喝,
然後看看我們的面貎,和用王膳那少年人的面貎,就照你所看的
待僕人吧。委辦便允准他們這件事,試看他們十天」(v.11-14),
委辦應允但以理所求,准他們只吃清淡的素菜,使他們不被王的
膳玷污。
       「過了十天,見他們的面貎,比用王膳的一切少年人更加俊
美肥胖,於是委辦撤去派他們用的膳,飲的酒,給他們素菜吃」
(v.15-16),但以理他們完全的得勝,不但得到人的允准,更實質
地在身体上比別人更健康。
       使用所得學問 (v.17-21)。另一個結果就是但以理他們在學
問上大有成就,成為有貢獻的人。
       「這四個少年人,神在各樣文字學問上,賜給他們聰明知識。
但以理又明白各樣的異象和夢兆」(v.17),尼布甲尼撒王雖然想
用文化來改變但以理他們,神卻幫助他們,利用這機會得了一切
學問,能使用所得的學問,成為有用的人,像摩西一樣(使徒行
傳七22)。
       「尼布甲尼撒王預定帶進少年人來的日期滿了,太監長就把
他們帶到王面前。王與他們談論,見少年人中,無一人能比但以
理,哈拿尼雅,米沙利,亞撒利雅,所以留他們在王面前侍立。
王考問他們一切事,就見他們的智慧聰明,比通國的術士和用法
術的,勝過十倍」(v.18-20),但以理他們利用這機會,得了一切
的學問,遠勝過其他的人,使他們能參與國政,在外邦中留下美
好的見證。屬神的子民在這敵神的世界應該在學問上,工作上,
貢獻上有成就,對人類有益,這樣可以為神作美好的見證。
       「到古列王元年,但以理還在」(v.21),特別是但以理,他
的貢獻不是一時的,乃是恆長的,歷數十年而不衰,在外邦人中
一直成為有用。 
       敵神的外邦人本想用文化來改變,擄掠但以理他們,使他們
忘卻神從少年時給他們的影響,但他們卻反過來利用在外邦學到
的,為神在外邦留下美好的見證,這是他們的得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