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聖地  (四十五1-四十八35)
       神施恩給以色列的時候,聖地也將有所不同。
  A. 至聖之地  (四十五1-8)
       以色列得回他們地的時候,他們要將一片地分別出來稱為至
聖之地。
   a.  聖供地(v.1-4)。「 你們拈鬮分地為業,要獻上一分給耶和
華為聖供地,長二萬五千肘,寬一萬肘。這分以內,四圍都為聖
地。其中有作為聖所之地,長五百肘,寬五百肘,四面見方。四
圍再有五十肘為郊野之地。要以肘為度量地,長二萬五千肘,寬
一萬肘。其中有聖所,是至聖的。這是全地的一分聖地,要歸與
供聖所職事的祭司,就是親近事奉耶和華的,作為他們房屋之地
與聖所之聖地」,這至聖之地包括了聖供地,就是奉獻給神的地。
        這地的範圍是二萬五千肘,寬一萬肘(v.1)。
        聖所將建在其中(v.2),佔地丁方五百肘,四圍再加五十肘作
為郊野之地(v.2),這聖供地是歸與供聖所職事祭司之地。
   b.  利未地(v.5)。「又有一 分,長二萬五千肘,寬一萬肘,要歸
與在殿中供職的利未人,作為二十間房屋之業」,凡是在聖殿中
事奉神的利未人也有專用地,長濶和聖供地一樣。神看重所有事
奉祂的人。
   c.  屬城之地(v.6)。「也要分 定屬城的地業,寬五千肘,長二萬
五千肘,挨著那分聖供地,要歸以色列全家」,一分比較窄的地
稱為屬城之地,是屬於以色列全家之地,是公家地,人人有分。
長二萬五千肘,寬五千肘。參考四十八15-18節,便知這地的用
途。
        凡在城內工作的以色列人要耕這地,其中的出產給城內的人
吃(四十八18)。
        這地也是建城之地。城的尺寸是丁方四千五百肘,周圍外加
二百五十肘作為郊野地,故城是丁方五千肘(四十八16-17),在這
屬城之地的中間。
        這樣看來,聖供地,利未地和屬城之地加起來是丁方二萬五
千肘。
   d.  歸王之地(v.7-8)。「 歸王之地要在聖供地和屬城之地的兩
旁,就是聖供地和屬城之地的旁邊,西至西頭,東至東頭,從西
到東,其長與每支派的分一樣。這地在以色列中必歸王為業。我
所立的王必不再欺壓我的民,卻要按支派將地分給以色列家」,
這是千禧年時那位管治以色列之君的居地。它的位置是在聖供地
的兩旁,就是分東西兩邊。在東邊的到東邊的界,西邊的到西界
(v.7),其全長將和各支派的分地一樣。
                                         
    
          
                                                         L   =  利未地      P   =  祭司地     T   =  聖殿      C   =  城
                                                         CL =  屬城地      PL  =  王地        S   =  屬城郊野

  B.  至聖之事  (四十五9-四十六24)
        有了新的聖殿藍圖,神宣佈以色列人要守的至聖條例。
   a.  王當作的事  (四十五9-四十六8)
        首先神宣佈王當作,當守的條例。
   (i).要注意公平(四十五9-12)。「主耶 和華如此說:以色
列的王啊,你們應當知足,要除掉強暴和搶奪的事,施行
公平和公義,不再勒索我的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你們
要用公道天平、公道伊法、公道罷特。伊法與罷特大小要
一樣。罷特可盛賀梅珥十分之一,伊法也可盛賀梅珥十分
之一,都以賀梅珥的大小為準。 舍客勒是二十季拉;二十
舍客勒,二十五舍客勒,十五舍客勒,為你們的彌那」,
從前作長官,作王的大都不公不義,以至國家敗壞,但在
千禧年時,與基督一同作王的就要非常注意公平了。他們
用的量器的標準要劃一,不能欺騙人,要注意民生,使百
姓在日常生活中不被欺騙。
        罷特是量流質的東西,伊法則是量乾糧。賀梅珥是大
量器,若量流質的其容量約六十加倫。罷特和伊法屬小量
器,但容量都要劃一,這就是他們的彌那,算計的標準。
    (ii).要照例獻祭 (四十五13-25)。其 次作王的要注意獻祭
的例。
        要按標準(v.13-15)。「你們當獻的供 物乃是這樣:一
賀梅珥麥子要獻伊法六分之一;一賀梅珥大麥要獻伊法六
分之一。 你們獻所分定的油,按油的罷特,一柯珥油要獻
罷特十分之一(原來十罷特就是一賀梅珥)。從以色列滋
潤的草場上,每二百羊中,要獻一隻羊羔。這都可作素祭、
燔祭、平安祭,為民贖罪。這是主耶和華說的」,獻祭也
要按標準,不可隨己意。
        要為民獻祭(v.16-17)。「此地的民都 要奉上這供物給
以色列中的王。王的本分是在節期、月朔、安息日,就是
以色列家一切的節期,奉上燔祭、素祭、奠祭。他要預備
贖罪祭、素祭、燔祭,和平安祭,為以色列家贖罪」,王
不但管行政上的事,也要注意屬靈的事,要常常為百姓獻
祭。國家能夠太平不光是靠物質上的安定,更是靠美好的
靈性,靠與神的好關係,故作為國家的領導者必須注意百
姓的靈性。    
        要按時節(v.18-25)。「主耶和華如此 說:正月初一日,
你要取無殘疾的公牛犢,潔淨聖所。祭司要取些贖罪祭牲
的血,抹在殿的門柱上和壇磴臺的四角上,並內院的門框
上。本月初七日(七十士譯本是七月初一日)也要為誤犯罪
的和愚蒙犯罪的如此行,為殿贖罪。正月十四日,你們要
守逾越節,守節七日,要吃無酵餅。當日,王要為自己和
國內的眾民預備一隻公牛作贖罪祭。這節的七日,每日他
要為耶和華預備無殘疾的公牛七隻、公綿羊七隻為燔祭。
每日又要預備公山羊一隻為贖罪祭。他也要預備素祭,就
是為一隻公牛同獻一伊法細麵,為一隻公綿羊同獻一伊法
細麵,每一伊法細麵加油一欣。七月十五日守節的時候,
七日他都要如此行,照逾越節的贖罪祭、燔祭、素祭,和
油的條例一樣」,正月是記念贖罪的日子,要提醒人靠流
血贖罪。到十四日更要記念靠逾越節的羔羊得生。到七月
十五日是住棚節,也要作同樣的記念,要提醒人流血代贖
的真理。
        要注意條例(四十六1-8)。「主耶和華如此 說:內院
朝東的門,在辦理事務的六日內必須關閉;惟有安息日和
月朔必須敞開。王要從這門的廊進入,站在門框旁邊。祭
司要為他預備燔祭和平安祭,他就要在門檻那裡敬拜,然
後出去。這門直到晚上不可關閉。在安息日和月朔,國內
的居民要在這門口,耶和華面前敬拜。安息日,王所獻與
耶和華的燔祭要用無殘疾的羊羔六隻,無殘疾的公綿羊一
隻; 同獻的素祭要為公綿羊獻一伊法細麵,為羊羔照他的
力量而獻,一伊法細麵加油一欣。當月朔,要獻無殘疾的
公牛犢一隻,羊羔六隻,公綿羊一隻,都要無殘疾的。他
也要預備素祭,為公牛獻一伊法細麵,為公綿羊獻一伊法
細麵,為羊羔照他的力量而獻,一伊法細麵加油一欣。王
進入的時候必由這門的廊而入,也必由此而出」,每逢安
息日,月朔(即初一),王和百姓都要在內院的東門敬拜神,
要獻燔祭和平安祭,要感謝神,要像祭牲一樣願意獻上自
己,因為每週,每月人都是蒙恩的。經文特別提到內院東
門,因為王要從這門進入內院(外院的東門是關閉的。參
四十四1-2),要為自己和百姓獻這些祭。
   b. 百姓當作的事 (四十六9-15)
       然後神告訴百姓,他們也有當注意的事。
   (i).要注意出入聖殿的條例(v.9-10)。 「在各節期,國內
居民朝見耶和華的時候,從北門進入敬拜的,必由南門而
出;從南門進入的,必由北門而出。不可從所入的門而出,
必要直往前行,由對門而出。民進入,王也要在民中進入;
民出去,王也要一同出去」,這是有關進入內院敬拜神的
條例,由北門入的要由南門出,由南門入的由北門出,這
樣就不會産生混亂,使敬拜井井有條,因為神不是混亂的。
   (ii).要注意獻祭的例(v.11)。「在節 期和聖會的日子同獻
的素祭,要為一隻公牛獻一伊法細麵,為一隻公綿羊獻一
伊法細麵,為羊羔照他的力量而獻,一伊法細麵加油一欣」,
獻祭時無論是獻牛,羊,羊羔同時都要獻素祭,因為素祭
是感恩祭,獻祭時要常存感恩的心。人可以量力而獻,但
都要感恩。
    (iii).要注意東門開關的例(v.12)。 「王預備甘心獻的燔
祭或平安祭,就是向耶和華甘心獻的,當有人為他開朝東
的門。他就預備燔祭和平安祭,與安息日預備的一樣,獻
畢就出去。他出去之後,當有人將門關閉」,王在內院的
東門進入內院獻祭,利未人要為他預備祭牲之外,也要為
他開門。當王出去之後,利未人就要把這門關閉,人不能
隨便由這門出入,因為耶和華神的榮耀是由東面回來的,
是聖潔無比的,人不可以像從前一樣隨便污穢聖殿。
    (iv). 要注意每日獻祭的例(v.13-15)。 「每日,你要預備
無殘疾一歲的羊羔一隻,獻與耶和華為燔祭;要每早晨預
備。 每早晨也要預備同獻的素祭,細麵一伊法六分之一,
並油一欣三分之一,調和細麵。這素祭要常獻與耶和華為
永遠的定例。每早晨要這樣預備羊羔、素祭,並油為常獻
的燔祭」,每一天人都要獻燔祭,因為每一天人都當感恩,
都當像燔祭一樣全然獻上自己。
   c.  王室產業之例 (四十六16-18)
        「主耶和華如此說:王若將產業賜給他的兒子,就成
了他兒子的產業,那是他們承受為業的。倘若王將一分產
業賜給他的臣僕,就成了他臣僕的產業;到自由之年仍要
歸與王。至於王的產業,必歸與他的兒子。王不可奪取民
的產業,以致驅逐他們離開所承受的;他要從自己的地業
中,將產業賜給他兒子,免得我的民分散,各人離開所承
受的」,這是王要注意有關産業的條例。他把産業賜給誰
就是誰的,賜給兒子就歸兒子,賜給臣僕就歸臣僕。如果
他沒有賜給什麼人,那他的産業就歸兒子所有。王絕不可
以搶奪別人的産業,不可欺負人。
   d.  祭肉處理方法 (四十六19-24)
        神也指示怎樣處理祭肉,這些神聖的祭肉不可隨便處
置。     
        祭司(v.19-20)。 「那帶我的,將我從門旁進入之處、
領進為祭司預備的聖屋,是朝北的,見後頭西邊有一塊地。
他對我說:這是祭司煮贖愆祭、贖罪祭,烤素祭之地,免
得帶到外院,使民成聖」,祭司們要在殿後西邊的聖屋裡
煮祭肉,祭肉不可帶到外邊,免得祭肉被蹧躂了。使民成
聖不是很好嗎?問題是百姓中是聖俗混雜的,當中犯罪的
人若沾了神聖的肉,是無益的,他們表面上是因聖肉成聖,
其實這些人根本還未得救,他們把聖肉看作平常,好像人
把基督的救恩看作平常一樣。
        殿役(v.21-24)。 「 他又帶我到外院,使我經過院子的
四拐角,見每拐角各有一個院子。院子四拐角的院子,周
圍有牆,每院長四十肘,寬三十肘。四拐角院子的尺寸都
是一樣,其中周圍有一排房子,房子內有煮肉的地方。他
對我說:這都是煮肉的房子,殿內的僕役要在這裡煮民的
祭物」,殿役們則在外院四角的院子裡煮祭肉,這些殿役
也有分分享祭物,他們在他們的地方煮肉。
        這樣的安排使我們看見秩序井然,敬拜神真的不可以
混亂。
  C.  聖地之福  (四十七1-12)
        到那時,聖地將和現在的不一樣,因那時將有一道特
別的河流出現。
   a.  它的流向(v.1-2)。 「他帶我回到殿門,見殿的門檻下
有水往東流出(原來殿面朝東)。這水從檻下,由殿的右
邊,在祭壇的南邊往下流。他帶我出北門,又領我從外邊
轉到朝東的外門,見水從右邊流出」,這是聖殿最特別的
地方,有一條水流出來,是以前從沒有見過的。
        它出自聖殿(v.1)。 「他帶我回到殿門,見殿的門檻下
有水往東流出(原來殿面朝東)」,這水是從神的殿那裡
流出來的,可見是神聖的。
        它往東 流(v.2)。「這水從檻下,由殿的右邊,在祭壇
的南邊往下流。他帶我出北門,又領我從外邊轉到朝東的
外門,見水從右邊流出」,這水從殿流出經過祭壇,向殿
的東門而出。
   b.  它的流量(v.3-5)。 「他手拿準繩往東出去的時候,量
了一千肘,使我逿過水,水到踝子骨。他又量了一千肘,
使我逿過水,水就到膝;再量了一千肘,使我逿過水,水
便到腰;又量了一千肘,水便成了河,使我不能逿過。因
為水勢漲起,成為可洑的水,不可逿的河」,這水是越流
越闊,越流越深,最終成了一條很深的河。比照啓示錄二
十二章一至四節,這就是生命水,是活水江河。千禧年時,
聖地將出現這道生命河。
   c.  它的功用(v.6-12)。 「他對我說:人子啊,你看見了
甚麼?他就帶我回到河邊。我回到河邊的時候,見在河這
邊與那邊的岸上有極多的樹木。他對我說:這水往東方流
去,必下到亞拉巴,直到海。所發出來的水必流入鹽海,
使水變甜(原文是得醫治;下同)。 這河水所到之處,凡
滋生的動物都必生活,並且因這流來的水必有極多的魚,
海水也變甜了。這河水所到之處,百物都必生活。 必有漁
夫站在河邊,從隱基底直到隱以革蓮,都作曬(或譯:張)
網之處。那魚各從其類,好像大海的魚甚多。只是泥濘之
地與窪濕之處不得治好,必為鹽地。在河這邊與那邊的岸
上,必生長各類的樹木;其果可作食物,葉子不枯乾,果
子不斷絕。每月必結新果子,因為這水是從聖所流出來的。
樹上的果子必作食物,葉子乃為治病」,這道河的水是有
奇妙的功效的。
        它能使苦變甜(v.8)。 「他對我說:這水往東方流去,
必下到亞拉巴,直到海。所發出來的水必流入鹽海,使水
變甜(原文是得醫治;下同)」,這河流經之處兩岸有極
多的樹木,它再往東流入鹽海,使鹽海也變甜。目前以色
列人正想與約旦及巴勒斯坦人合作,建運河醫治死海。人
這種構想,與以西結的預言是不謀而合的。
        它能滋 生百物(v.9-10)。「這河水所到之處,凡滋生
的動物,都必生活,並且因這流來的水,必有極多的魚,
海水也變甜了。這河水所到之處,百物都必生活。必有漁
夫站在河邊,從隱基底直到隱以革蓮,都作曬(或譯:張)
網之處。那魚各從其類,好像大海的魚甚多」,這活水的
江河使百物再現生機,由死海以下都滿了魚類,成為漁夫
活躍之處。
        「只是泥濘之地與窪濕之處不得治好,必為鹽地」
(v.11),但有些地方沒有改變,因為還要繼續出鹽,百姓要
用,獻祭時也要用。
        它能治 病(v.12)。「 在河這邊與那邊的岸上必生長各
類的樹木;其果可作食物,葉子不枯乾,果子不斷絕。每
月必結新果子,因為這水是從聖所流出來的。樹上的果子
必作食物,葉子乃為治病」,這河兩岸長了許多果樹,供
人食用,樹葉更能醫治疾病,因為這是由神的殿那裡出來
的。
        這生命河千禧年時初步出現,到新天新地時將是完全
出現,到那時,神要實際地,具体地與人同在,人可以永
恆地享受這生命水的供應。         
  D.  得地為業  (四十七13-四十八29)
        千禧年時,神施恩給以色列人,要將聖地再賜給他們。
   a.  是照神的應許(v.13-14)。 「主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要
照地的境界,按以色列十二支派分地為業。約瑟必得兩分。
你們承受這地為業,要彼此均分;因為我曾起誓應許將這
地賜與你們的列祖;這地必歸你們為業」,以色列人得地
為業,是因為神應許了要給亞伯拉罕的,神是立約與守約
的神。
   b.  地的四界(v.15-20)。 「地的四界乃是如此:北界從大
海往希特倫,直到西達達口。 又往哈馬、比羅他、西伯蓮
(西伯蓮在大馬色與哈馬兩界中間),到浩蘭邊界的哈撒
哈提干。 這樣,境界從海邊往大馬色地界上的哈薩以難,
北邊以哈馬地為界。這是北界。東界在浩蘭、大馬色、基
列,和以色列地的中間,就是約但河。你們要從北界量到
東海。這是東界。南界是從他瑪到米利巴加低斯的水,延
到埃及小河,直到大海。這是南界。西界就是大海,從南
界直到哈馬口對面之地。這是西界」,北邊以哈馬為界;
東邊是以東海,即鹽海為界;南邊是以加底斯巴尼亞為界,
直到地中海邊的埃及小河;西邊就是以地中海為界。這就
是迦南地界,神應許給以色列人列祖的,千禧年時,他們
可重得此地。
   c.  平均分配  (四十七21-四十八29)
        這次分地是平均分配,都是由東至西,並排而分,不
像以前大小不一。
        由北至南的順序是:
        北部的是:但,拿弗他利,瑪拿西,以法蓮,流便,
猶大七族。
        中間是聖供地。
        南部是便雅憫,西緬,以薩迦,西布倫,迦得五族。
這是他們拈鬮的結果。
                                                                
                       






                        L  =  利未地     P  =  祭司地     T  =  聖殿
                        C  =  城           CL =  屬城地

     (i).接納外邦人(四十七21- 四十八7)。「你們要按著以色列的
支派彼此分這地。要拈鬮分這地為業,歸與自己和你們中間寄居
的外人,就是在你們中間生養兒女的外人。你們要看他們如同以
色列人中所生的一樣;他們在以色列支派中要與你們同得地業 。
外人寄居在哪支派中,你們就在那裡分給他地業。這是主耶和華
說的」,以色列人拈鬮分迦南地為業,但有一條新命令,要他們
將地分給住在他們中間的外人,使他們也有産業。神恩待所有的
人,祂要所有歸向祂的人都有基業,這才是真正的公平。
     (ii).分聖供地(四十八8-14)。 「挨著猶大的地界,從東到西,
必有你們所當獻的供地,寬二萬五千肘。從東界到西界,長短與
各分之地相同,聖地當在其中。你們獻與耶和華的供地要長二萬
五千肘,寬一萬肘。這聖供地要歸與祭司,北長二萬五千肘,西
寬一萬肘,東寬一萬肘,南長二萬五千肘。耶和華的聖地當在其
中。這地要歸與撒督的子孫中成為聖的祭司,就是那守我所吩咐
的。當以色列人走迷的時候,他們不像那些利未人走迷了。這要
歸與他們為供地,是全地中至聖的。供地挨著利未人的地界。利
未人所得的地要長二萬五千肘,寬一萬肘,與祭司的地界相等,
都長二萬五千肘,寬一萬肘。這地不可賣,不可換,初熟之物也
不可歸與別人,因為是歸耶和華為聖的」,在分地時,以色列人
要分出一塊地作為聖供地,是聖殿所在地,也是歸祭司和利未人
的地。以色列人得地的同時一定要記得神,把地分出來敬拜祂。    
     (iii).分歸城之地(v.15-20)。 「這二萬五千肘前面所剩下五千肘
寬之地要作俗用,作為造城蓋房郊野之地。城要在當中。城的尺
寸乃是如此:北面四千五百肘,南面四千五百肘,東面四千五百
肘,西面四千五百肘。城必有郊野,向北二百五十肘,向南二百
五十肘,向東二百五十肘,向西二百五十肘。靠著聖供地的餘地,
東長一萬肘,西長一萬肘,要與聖供地相等;其中的土產要作城
內工人的食物。所有以色列支派中,在城內作工的,都要耕種這
地。你們所獻的聖供地,連歸城之地,是四方的:長二萬五千肘,
寬二萬五千肘」,在這聖供地裡面要分一塊地用作建城之用,是
以色列人共同管理的,其城外郊野的出産是給聖供地聖殿之用。
    (iv).分歸王之地(v.21-22)。 「聖供地連歸城之地,兩邊的餘地
要歸與王。供地東邊,南北二萬五千肘,東至東界,西邊南北二
萬五千肘,西至西界,與各分之地相同,都要歸王。聖供地和殿
的聖地要在其中,並且利未人之地,與歸城之地的東西兩邊延長
之地(這兩地在王地中間),就是在猶大和便雅憫兩界中間,要
歸與王」,分地時,以色列人還要分地給王,這地是在聖供地的
兩旁,因為王是服事以色列人的,理當記念他。
    (v).五支派的地(v.23-29)。 「 論到其餘的支派,從東到西,是
便雅憫的一分。 挨著便雅憫的地界,從東到西,是西緬的一分。
挨著西緬的地界,從東到西,是以薩迦的一分。 挨著以薩迦的地
界,從東到西,是西布倫的一分。 挨著西布倫的地界,從東到西,
是迦得的一分。 迦得地的南界,是從他瑪到米利巴加低斯的水,
延到埃及小河,直到大海。 這就是你們要拈鬮分給以色列支派為
業之地,乃是他們各支派所得之分。這是主耶和華說的」,其他
五個支派也一一得他們的地為産業。這樣,他們將來都要得到他
們 日夕所盼望重新要得到的,那時先知的預言才真正的得到應驗。                                                          
   E.  新城  (四十八30-35)
        最後以西結介紹我們看見新城。
    a. 其面積 (v.30)。「城的 北面四千五百肘。出城之處如下」,
這城的面積是丁方的四千五百肘。
    b. 其城門(v.31-34) 。「城的各門要按以色列支派的名字。北面
有三門,一為流便門,一為猶大門,一為利未門; 東面四千五百
肘,有三門,一為約瑟門,一為便雅憫門,一為但門; 南面四千
五百肘,有三門,一為西緬門,一為以薩迦門,一為西布倫門;
西面四千五百肘,有三門,一為迦得門,一為亞設門,一為拿弗
他利門」,這城出入有門,是以每一支派的名為門的名字。城的
四面各有三門,表示神記念他們。值得注意的是,約瑟和利未的
名字都列在其中,這是完整的十二支派名字,神沒有漏了一個,
每一個祂都記念。
    c. 這城的名字(v.35)。 「城四圍共一萬八千肘。從此以後,這
城的名字必稱為耶和華的所在」,這城被稱為耶和華的所在,是
神的,神顧念這城。雖然以前神曾經一再允許外人侵佔這城,因
為以色列人叛棄神。如今,神稱這城為耶和華的所在,再沒有人
可以搶奪它了。神的福氣完完全全的臨到以色列。

                                         -  全 書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