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全書大意
       現在我們根據第一章的分段來看全書的大意。
一. 對神的愛起懷疑  (一1-二17)
       第一大段的中心主題是:對神的愛起懷疑。
 1. 不信神的愛  (一2)
      瑪拉基是誰?他的出身怎樣?他是作什麼工的,是那個
家族的子孫等,本書都沒有交代。先知沒有交代可並不等於
他不是先知,沒有正當性和權威性,相反,他在猶太人心目
中是被尊重和有地位的。他的書被新約作者引用,例如一章
二節被保羅在羅馬書九章十三節引用; 三章一節被主耶穌引
用(馬太福音十一章十節)。又例如四章五至六節,還被天使
引用來對撒迦利亞宣告他的妻子將要生施洗約翰呢!(路加福
音一章十七節)。這表示他在猶太人中不陌生,且被尊重。
      瑪拉基在簡單的介紹自己之後就直接的轉入主題,立刻
指出猶太人的第一個大毛病:他們懷疑神的愛。
      「耶和華說,我曾愛你們。你們卻說,你在何事上愛我
們呢?」,這就是對神的愛起了懷疑,有疑問。這是猶太人
的問題,也是許多信徒的問題,時不時會懷疑神的慈愛,懷
疑祂是否愛自己。
      「你在何事上愛我們」,神說愛以色列人,可他們好像
看不見,他們看不出神在那些事上愛他們。在人的心中,神
如果真的是愛,那祂一定在某些事上明顯的表現出來。
 2. 神愛的實在 (一2-5)
      人雖懷疑神的愛,神對人的愛卻是實在的。人要求神提
出證據,祂就向人提出具体的事例來。
 A. 過去的歷史為證  (v.2)
      「耶和華說,以掃不是雅各的哥哥麼,我卻愛雅各,惡
以掃」。這是歷史,是以色列人都知道而且耳熟能詳的。他
們都知道這是神愛他們的事實,是最具体的表現。神用歷史
來見證祂愛人,人只要翻開自己的歷史就必會清楚的發現神
的愛。只可惜當在困難時,人只看困難而把神的愛忘記。
 B. 目前的事實為證  (v.3-5)
      同時,先知以目前猶太人所見的,來說明神如何愛雅各
惡以掃的事實。
 a. 以東地荒涼 (v.3)
      「使他的山嶺荒涼,把他的地業交給曠野的野狗」(v.3),
這是猶太人眼見的事實,是人有目共睹的。以東人(以掃的後
裔)的地荒涼,荒廢,成為野狗的住處,是路人皆見的事實。
人若不信歷史,也當信眼前的事實。眼見的事實是真實的,
是最有力的證據。神要猶太人知道,祂就是這樣愛雅各,惡
以掃。是的,人縱不信歷史,也當信眼前的事實。
      神惡以掃,固然是以掃自取的,但神愛雅各,其實不是
他比以掃更好。神愛他只不過因為他較為對神有心,要抓緊
神的福氣而已。神這樣的愛雅各是所有猶太人都知道的事實,
是他們無法否認的。
 b. 以東努力無用  (v.4-5)
      「以東人說,我們現在雖被毀壞,卻要重建荒廢之處。
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任他們建造,我必拆毀」(v.4),神宣
佈以東人的努力是無用的,這也是猶太人知道和看見的事實。
以東人雖想要重建被毀壞的地方,要努力經營荒廢的城邑,
但是神還是要施以刑罰,要拆毀,使他們的心血成為白費。
神為什麼要這樣待以東人呢?神這樣作豈不殘忍麼?
      「人必稱他們的地,為罪惡之境,稱他們的民為耶和華
永遠惱怒之民」(v.4),這是神惡以掃和刑罰他後人的原因。
神不會隨便對付人,神行事必有原因。神這樣對以東,因為
他們行惡。「人必稱他們的地為罪惡之境」,表示他們的惡
行是人人都知道的,不是神誣衊他們,無故的憎恨他們。因
為他們的惡行,人人都覺得他們是神所惱怒的人,神這樣對
待他們是該當的。
      「你們必親眼看見,也必說,願耶和華在以色列境界之
外,被尊為大」(v.5),這是猶太人看見這境況後的反應。他
們看見以東的情景,也必打從心底頌讚神,願祂的名在外邦
人之地也能被尊崇,被尊大。因為他們覺得,神實在向他們
的世仇施行了刑罰。
      神刑罰以掃,因為神厭惡他。但猶太人沒有受到這樣可
怕的刑罰,並非他們比以東人更好,乃是神愛他們, 猶太人
卻看不見。
 3. 懷疑的結果  (一6-二17)
      人一旦懷疑神的愛,會有什麼結果呢?
 A. 祭司犯罪  (一6-二9)
      「藐視我名的祭司阿」(v.6),瑪拉基先知這時話題一
轉,提到祭司來,並且指他們是藐視神的,那就是說,祭司
們出了問題,往下的經文更指出祭司們的罪來。祭司是什麼
人物呢?就是宗教領袖,是稱為事奉神,領人親近神的,可
現在他們自己卻犯了罪。這給我們看見,一旦對神的愛起了
懷疑,人就會犯罪,連祭司也不例外。
      祭司們犯什麼罪呢?有多嚴重呢?
 a. 不尊重神  (一6-14)
      經文給我們看見祭司們的第一樣是不尊敬神。
 (i).藐視神 (v.6)
      「藐視我名的祭司阿」,他們藐視神,多嚴重的罪!藐
視神就是不尊重神。
      「藐視」就是輕看,輕視,意思是沒把神放在眼內。多
麼大膽!人竟然不把神放在眼內!神是誰?祂是怎樣的一位
神?人又是誰?竟敢藐視神,不把祂放在眼內。原來當人對
神的愛懷疑,就會輕看神,心中沒有神的地位。
      「藐視」也是輕忽的意思,就是不經意,沒有認真的擺
在心裡。祭司本是帶人親近神的,但他們自己卻不在意。是
的,原來當人對神的愛起了懷疑,人就會這樣輕忽神,對神
不經意: 對事奉不經意,對祂的話不經意,甚至對神的懲罰
也不經意。可怕的是,這些祭司們每天還在獻祭,還在作獻
祭的事,這些都成了儀式,表面功夫,因為他們沒有把神放
在心上。
       阿!這是不是我們今天傳道人的情況?外表仍在作主的
工,每星期都在忙碌的事奉神,但心中已經沒有神的地位,
甚至藐視祂,對祂的話,對聖靈的感動不經意?!
      這是嚴重的罪,歸根結柢是對神的愛起懷疑。
(ii). 不尊敬神 (v.6)
      「萬軍之耶和華對你們說,兒子尊敬父親,僕人敬畏主
人。我既為父親,尊敬我的在那裡呢?我既為主人,敬畏我
的在那裡呢?」,祭司因為藐視神而引伸出不尊敬神。藐視
就是不尊重,不尊敬。
      「尊敬」就是尊重,榮耀的意思。祭司們既不尊重神,
就沒有存敬畏的心事奉祂,更沒有榮耀祂。因為沒有尊敬神,
就不會把神高舉,沒有好好的藉事奉榮耀神,人因此在他們
身上看不見神的榮耀。榮耀的神在他們身上失去光采。
      沒盡本份。「兒子尊敬父親,僕人尊敬主人。我既為父
親,尊敬我的在那裡呢?我既為主人,敬畏我的在那裡呢?」,
這是本份問題,祭司沒有盡他們的本份。所有兒子理當尊敬
父親,所有僕人理應敬畏主人,這是本分。但是祭司們卻沒
有盡本份,沒有敬畏神的心。祭司們在獻祭時會口稱耶和華
為父為主,但是,神在他們心中卻沒有地位,一點也不受尊
重。他們沒有存敬畏的心在那裡獻祭,一切都是表面功夫,
自欺欺人。
      阿!這又是不是我們傳道人的光景?口中有神,心中卻
沒有神。時常帶領人敬拜神,可心中絲毫沒有敬畏祂!
(iii). 不承認  (v.6-7)
      「你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藐視你的名」,這是祭司不
知錯,不認錯。不肯向神認錯就表示不尊敬神。
       做錯事當然不好,不對。但卻是可理解,因為人人都會
犯錯。但做錯了卻不肯認錯,不知悔改,還在那裡耍賴,爭
辯,那是最大的錯。瑪拉基書一再地把猶太人不知錯,不認
錯的本相刻畫出來。
      「我們在何事上藐視你的名」,祭司不承認藐視神,不承
認有任何事對神不敬。祭司們的回答表示不服神的責備,不承
認有錯,要與神強嘴。當人懷疑神的愛,以為神不愛他,那無
論神在說什麼,他心中都不服。
      祭司們的回答也表示了他們不知錯。在那裡錯了他們不知
道,做錯了什麼他們也不警覺。不知錯表明了無知,也表示了
糊塗。祭司們是宗教領袖,是帶領者,本應比別人更清楚,更
儆醒,敏銳。可現在顯出了他們的無知,糊塗,他們怎能帶領
別人呢?豈不是瞎子領瞎子麼?
(iv). 證據 (v.7-8)
      祭司不承認對神不敬,先知就舉出證據來。
 甲. 輕看祭壇 (v.7)
       「你們將污穢的食物獻在我的壇上,且說,我們在何事上
污穢你呢」,這是猶太人不認錯的另一表現,一再的不認,一
再的強辯。
      「污穢的食物」,是指不潔的祭物。祭司們把不潔的物獻在
祭壇上給神,是明明不可以的,因為是律法所禁止的。祭司們應
該知道這條例,也應該知道怎樣分辨祭物的潔與不潔。
      「且說,我們在何事上污穢你呢?」,這是強辯,是死不認
錯。
      「因你們說,耶和華的桌子,是可藐視的」(v.7)。祭司們獻
不潔之物,還死不認錯,原來是因為他們輕看神的壇,以為聖殿
裡的陳設都是無關重要,不必看重的。這就是藐視神,不尊敬神,
不把神放在眼內。輕看神的壇在先,自然就不把祭物放在眼內了。
  乙. 輕看祭物  (v.8)
      「你們將瞎眼的獻為祭物,這不為惡麼?將瘸腿的有病的獻
上,這不為惡麼?你獻給你的省長,他豈喜悅你,豈能看你的情
面麼?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先知再具体地指出他們不尊敬
神的事例,就是獻污穢不潔的祭物。
       瞎眼,瘸腿,這是有殘疾,有殘疾的明明是不可以作為祭物
的(利未記廿一18),這在律法書上不時用不同的字句提起,作為
祭司的應該非常熟悉。他們明知不可為而為,是因他們輕看獻祭,
以為不重要。
      他們心中早就覺得耶和華的桌子是可以藐視的。他們不把神
放在眼內,不尊重神在先,獻的祭物自然會隨便,馬虎。
      「你獻給你的省長,他豈喜悅你,豈能看你的情面麼?這是
萬軍之耶和華說的」,神指出他們所獻的祭物,即使是給他們的
省長,他們的省長也不歡喜,不會給情面,因為這些祭物實在太
馬虎,太隨便了。
      這是祭司們的問題,是事奉主的人常出現的問題,只有外表
而沒有實質的事奉。什麼時候我們事奉神的人心中沒有神的地位,
我們就會對神隨便。敬拜神,親近神,事奉神都變得馬虎,變得
可有可無。
      這就是藐視不尊敬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