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得全地  (十28至十二24)  
    從第廿八節起,是統計勝利,以色列人大体上奪取了迦南全
地。這是得勝的記錄,皆因有神的同在。
 A. 得南地 (十28-43)
    這一段所記的地名都在迦南地的南方,是以色列人首先佔領
的地域。
    得瑪基大 (十28)
    得立拿 (十29-30)
    得拉吉 (十31-32)
    得基色(荷蘭) (十33)
    得伊磯倫 (十34-35)
    奪希伯崙 (十36-37)
    得底璧 (十38-39)
    得全南地 (十40-43)
    細讀經文,作者是照一個模式用幾句重複話來記載的:
      「用刀擊殺了城中的一切人口,沒有留下一個」(v.28,30,
32,33,35,37,39,40),他們這樣作是照神所吩咐的。
      「他待瑪基大王像從前待……王一樣」(v.28,30,32,35,
37,39),約書亞對每一個被打敗的王,都是依照對前面的王的作法,
將他們處死,沒有一個例外。要這樣對付他們,免得他們死灰復燃。
      「這樣約書亞擊殺全地的人,就是山地,南地,高原,山坡的
人…正如耶和華以色列的神所吩咐的」(v.40),原來這些南地大部分
是山地,高地,高原,山坡(v.40),是高低不平之地,但有神同在就
沒有不能克服的。在信徒的靈程上也常是如此,有高低不平之時,亦
有崎嶇難行之路,但要記得有神同在,一切都照祂的吩咐,必能一一
被克服。
      「約書亞一時殺敗了這些王,並奪了他們的地,因為耶和華以
色列的神,為以色列人爭戰」(v.42),原來他們能戰無不勝,攻無不
克,是因為有神為他們爭戰。人若照神的吩咐,聽從神的指引,神就
必為他們而爭戰,他們就必能得勝。
    聖經記載他們得南地,只用了幾節經文,其實是用了相當的時日。
這說明要得勝,要進步是需要時日,不是一下子就能達到的。
 
 B. 得北地 (十一1-15)
    以色列人得了全南地以後,他們就轉向北,攻取北方之地。
 a. 北方聯盟  (十一1-5)
    這時北方出現了一個極大的聯盟,其聲勢比南方五王有過之而無
不及,以色列面對的敵人比以前的更強大。
    夏瑣帶頭(v.1-5)。「夏瑣王耶賓聽見這事,就打發人去見瑪頓
王約巴,伸崙王,押煞王 ; 與北方,山地的諸王」(v.1-2),這次戰
爭是由夏瑣王帶頭發起,因為他是北方的頭頭。「基尼烈南邊的亞拉
巴高原,並西邊多珥山崗的諸王」 (v.2),他招聚西方諸王參戰。
「又去見東方和西方的迦南人,與山地的亞摩利人,赫人,比利洗人,
耶布斯人,並黑門山根米斯巴地的希未人」(v.3),夏瑣王又招聚了
東方各族,和迦南諸族的人來與以色列爭戰。「這些王和他們的眾軍
都出來,人數多如海邊的沙 ; 並有許多馬匹車輛。這諸王會合,來
到米倫水邊,一同安營,要與以色列人爭戰」(v.4-5),他們兵強馬
壯,人數眾多。他們要向以色列挑戰。      
 b. 敗北方聯盟  (十一6-15)
敵人勢力雖大,以色列人還是能得勝。
  (i). 神的鼓勵 (v.6)。「耶和華對約書亞說,你不要因他們懼怕,
明日這時我必將他們交付以色列人全然殺了 ; 你要砍斷他們馬的蹄筋,
用火焚燒他們的車輛」,像過去一樣,神再次鼓勵約書亞,告訴他以色
列人必能得勝。有著神的鼓勵,以色列人果真勇往直前,攻打仇敵。
    這是人性上的需要,需要常常加以鼓勵 ; 從正面加以鼓勵,這樣
才容易得勝。
 (ii). 突擊行動 (十一7)。「於是約書亞率領一切兵丁,在米倫水
邊突然向前,攻打他們」,約書亞採取突擊行動,先發制人。不要常採
守勢,要學會採攻勢,進攻是最好的防守。耶穌與那些專找祂麻煩的人
週旋的時候,也常採攻勢,反擊他們,使他們啞口無言。
 (iii). 乘勝追擊 (十一8-9)。「耶和華將他們交在以色列人手裡,
以色列人就擊殺他們,追趕他們到西頓大城,到米斯利弗瑪音,直到東
邊米斯巴的平原,將他們擊殺,沒有留下一個。約書亞就照耶和華所吩
咐他的去行,砍斷他們馬的蹄筋,用火焚燒他們的車輛」,他們擊敗敵
人,深入敵人的腹地。他們大獲全勝,
  (iv). 直搗黃龍 (十一10-14)。「當時約書亞轉回奪了夏瑣,用刀
擊殺夏瑣王 ; 素來夏瑣在這諸國中是為首的」(v.10),夏瑣是耶賓的大
本營,現在約書亞也把夏瑣奪取了,他們的大本營失守,這個稱為審判
官的夏瑣,也要被神審判,被打倒。「約書亞又用火焚燒夏瑣」(v.11),
大本營被燒,使這審判官完全被滅。「至於造在山崗上的城,除了夏瑣
以外,以色列人都沒有焚燒 ;約書亞只將夏瑣焚燒了」(v.13),以色列
人完全操控一切,隨心所欲。
    「那些城邑所有的財物,和牲畜,以色列人都取為自己的掠物 ; 惟
有一切人口都用刀擊殺,直到殺盡 ; 凡有氣息的沒有留下一個」(v.14),
這些拜偶像,與魔鬼打交道,又與以色列人敵對的人,提早被神刑罰,
看似殘忍,但這就是罪的結局,將來的刑罰還更利害呢!
  (v). 得勝原因(十一15)。「耶和華怎樣吩咐祂僕人摩西,摩西就照
樣吩咐約書亞,約書亞也照樣行 ; 凡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約書亞沒有
一件懈怠不行的」(v.15),這就是得勝的祕訣。約書亞的順服,使他帶
領以色列人完全得勝。他不但順服神,雖然這已是不容易的事 ; 他也順
服人,順服長輩數十年不變。他完全順服,無論是摩西還在,或是已離
世,他還是那樣順服,結果大獲全勝。信靠順服是惟一的法門,此外沒
有別法。
 c.  統計戰果 (十一16至十二24)
    經過了連年爭戰,以色列人統計一下他們的戰果。
 (i). 所得之地 (十一16-23)。「約書亞奪了那全地」(v.16),「這
樣,約書亞照著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一切話,奪了那全地」(v.23),這
是有關他們所奪的地。
    他們奪了些什地呢?
    十六節是有關地勢:高地,山地,高原,平原。
    十七節是有關範圍:「上西珥的哈拉山」是在南方 ;「直到黑門山下
利巴嫩平原的巴力迦得」這是北方的境界,他們所得之地相當廣大。
    十八節是所用的時間:「約書亞和這諸王爭戰了許多年日」,以色列
人用了好些年日才能得到這些地。他們用了多少年日聖經沒有交代,但很
可能是用了七年。其計算法是根據迦勒提供的資料。迦勒說他初探迦南時
是四十歲(約書亞記十四7),之後他們在曠野漂流了三十八年,才能進迦南,
故入迦南時迦勒已七十八歲,而.現在他要求分地是八十五,故他們在迦南
是七年左右。
 (ii). 所勝之王 (十二1-24)。第十二章是以色列人計算他們所打敗的
王。
  甲. 河東二王 (十二1-6)。「以色列人在約但河外,向日出之地擊殺二
王,得他們的地」(v.1),這是從前的勝利,要計算在內,以作記念。這二
王之地歸與流便,迦得和瑪拿西半支派的人為業(v.6)。
  乙. 河西諸王 (十二7-24)。這是現在的勝利。其中十五個王是書中有記
載的,有十六個王則書中沒有提到,但他們實在是被以色列人打敗的。從前
勝利固然好,要記載,但現在要能得勝才更重要,更值得記念。許多時候,
人起初得勝後來失敗,晚節不保,那是非常可惜。
    共三十一個王 (v.24)。他們計算結果,原來已征服了三十一個迦南王。
能將三十一個王打敗,真是不容易的事,那只有靠主才行。